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后,秋华年有些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指着不远处的另一家食肆说,“我们去那家看看,人也挺多的。”
县城的物价比镇上更贵几分,秋华年和杜云瑟点了两个小菜,要了两碗米饭,共花了三十文钱。
吃完出来后,两人又找到卖布的地方,县城的布料铺子里有绢和绸缎售卖,一匹匹光滑薄韧的料子花团锦簇,在室光中散发着美丽夺目的光彩。
价格也很美丽,一匹最普通的提花绢就要15两银子,绸缎均价在3两银子上。
秋华年看了两眼,赞叹了一下华夏传统丝织品的颜值,转头去看棉布。
杜云瑟顺着他的视线看向那些昂贵的料子。
在京中时,杜云瑟见过许多更名贵的衣料,那些美人环佩轻响,衣袖生风,他却从未认真看过,也不在意对方穿的是什么。
但现在,一旦将这些华贵衣饰与秋华年联系在一起,杜云瑟的心立即热了起来。
他的华哥儿明明比那些人都好看,若是打扮起来,不知会多么惊艳动人,只可惜,他连一尺这样的料子都买不起。
“云瑟,你看这个。”
秋华年的声音打断了杜云瑟的思绪。
他转身看去,秋华年正在和铺子伙计比划一匹月白色的棉布。
“这个颜色怎么样?给你做长衫。”
秋华年本来计划买一匹布给四个人一人做一套短衣,但知道杜云瑟再过两个月要考院试后,就改了主意。
短衣下摆只到大腿,节省布料,方便活动,是村人和小厮走卒常穿的衣服样式,但不够体面。
虽然杜云瑟本人应该不介意穿着短衣去府城考院试,但秋华年还是想给他打扮一下,在看见杜云镜都人模狗样地穿了一身长衫后,这个想法更坚定了。
哪怕杜云瑟披身麻袋都比杜云镜有气质,那也不能考试时真的穿的比他差!
杜云瑟一时没有回应,秋华年自顾自地继续说,“你去府城考试,哪怕为了讨个好兆头,也得做身新衣服。
颜色太暗的料子不称你,你看你是想要这个浅蓝色的,还是想要其他颜色?”
布料铺子的伙计每日迎来送往,消息灵通,听秋华年这么一说,便意识到另外一个年轻人再过两个月要去考秀才了。
在漳县,这么年轻就有把握考秀才的人可不多见,伙计忙堆起笑殷切地做起推荐。
“秀才公子长得好,自然得好好挑料子才配得上他,这匹冰台色的料子也不错,清淡又素雅,正适合春夏穿;还有这昌荣色的料子,与公子的清贵之气如出一辙,名字更是个好彩头。”
杜云瑟还未考上秀才,但伙计为了卖东西,自然是先把吉祥话说了。
冰台色是浅青色,昌荣色是淡紫色,秋华年随着伙计的介绍一一看去,觉得每种颜色杜云瑟穿上都很好看。
伙计见他不像不买的样子,转身到另一边的柜台,指着那些贵价的料子说,“如果这些看不上,哥儿不如索性裁上半匹我们新进的库金色锦鲤纹提花绢,做一身衣服给公子穿上多气派。”
金红色的提花绢在伙计手中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上面的锦鲤纹织得栩栩如生。
见秋华年眼中真的流露出几分意动,杜云瑟忙过去拉住他,“华哥儿,我要这么贵的衣料做什么,就算买也该给你买。”
秋华年冷静了一下,遗憾地将目光从提花绢上移开,这匹绢报价要二两银子,半匹也要一两,已经远远超出了这次采购的预算。
最后,秋华年挑了一匹昌荣色,一匹月白色的棉布,这两种颜色都是浅色,浅紫色和浅蓝色搭配起来不错,可以换着一个做上衣一个做裤子,不至于全家人都穿的一样。
秋华年一通讲价,靠伶俐的口齿和喜人的外貌成功以和镇上一样的价格买下了两匹棉布,共花了八百文,还和店里要了一包色系相近的棉线。
两人报着布回到卖棉花的地方,棉花已经全部装进线套变成被褥内芯了,把所有东西在板车上大包小包放好,用稻草打底,绳子固定,两人向此行的最后一站县衙进发。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哥哥问我风在躲,还是在追?死亡如风,常伴吾身。长路漫漫,唯剑作伴。少年化身快乐风男行走在漫威世界里。开了一个群,感情趣的可以加695335125...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某天,陈正谦突然发现,自己能把游戏仓库里面的东西,拿到现实中来—每晚两更,无绿帽不虐主欢乐向,欢迎收藏...
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出现了一座黄金岛,随后关于她的传说开始了。黄金岛并没有所谓的黄金,它是这个世界的另类存在,是各个权力机构明争暗斗的地方,亦是一个藏有秘密的地方。每隔两年,黄金岛便会迎来一批新的生命,而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它将慢慢消磨这些新生命。有的人刚进入黄金岛便死了,有的人一个星期后死了,有的人一个月后也死了,也有的人带着沉重的羁绊走出了黄金岛。这一次谁又能活着带出黄金岛的秘密?...
如果没有遇到圣杯,30岁的罗恩只是一个普通的佣兵队的队长。如果没有遇到圣杯,30岁的罗恩只是一个拥有一个天才后辈的大叔。但是他遇到了圣杯,他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他要完成兄弟对他的托付,他要回去履行尘封的婚约。复仇命运,令他重新行走在魔法大陆上。--------------------------主角是一个三十的大叔,不年轻,但也不老。我想写一个熟男的故事,义气豪迈,成熟稳重,不失热血的男儿,有一个等他多年的女子,也有对他钦慕的淑女。其实我是深受天龙八部里面乔峰的影响,也想写出一个这样的人。当然结局不是悲剧。---------------新书捕妖记...
秦意意穿到了一本末世文里,成了被女主抢走空间玉佩的炮灰女配。 所幸距离末世还有六个月,玉佩还在她手里。 秦意意兢兢业业收集物资,准备苟到末世结束。 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唯一的意外是她捡了个失忆的小男孩,小男孩漂亮话少胆很小。她收留了他,两人相处的不错。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小男孩徒手拧断丧尸的脖子,掏出晶核放到嘴里嚼。 他转身,面无表情道意意,你终于来了,我好害怕。 秦意意看着那一地丧尸残骸,心情复杂。 意意,你不会离开我的,对不对?他把晶核咬得咯咯响,死死地盯着她。 秦意意打了个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