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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一只数百人队伍,执刀提盾,挂弓缠刃,竟已杀到中军!
高顺枪若游龙,从中间穿过,不断将骑士们抽下马来,战马飞驰,没死的骑士也化为肉泥,战场之残酷,可见一般!
高顺提枪刺拨,他已经麻木了。
突兀间,高顺扫见了一杆大旗,上面有头巨狼——帅旗!
心中狂震的同时,抖擞精神,飞马来取哈坤。
战场上不知道换了多少马,高顺也不知道这匹马到底是谁的,现在他只知道,前面百米处便是哈坤。
“啊呀!
!”
高顺暴走了,拨开枪林箭雨,一杆破阵枪出现在哈坤面前。
现在战场上已经变幻,数万北疆军纷纷强震精神,奋起力战。
在楚毅的身先士卒,高顺的无人可敌下找到了他们以前没有具有的东西——血性。
而草原人虽然没有发生溃现象,却也节节败退,他他知道,这是溃败的现象,不出易处,草原人坚持不了一个时辰。
或许,一个时辰,是拥有血性的北疆将士看得起草原人了……
“啊!
纳命来吧!
!”
高顺亢奋大喝,见哈坤面目惊惧,拨马逃避,便也策马紧紧追袭。
猛然间,高顺看到了一杆大旗,那个纹着巨狼的帅旗,虽然帅旗下只有一个旗手,高顺也冲了过去,一枪将措手不及的旗手挑飞,挂上破阵枪,执起帅旗,向哈坤追去。
斩将夺旗!
为将之道!
“哈哈哈……”
高顺到无比的畅快,原来这才是他最喜欢的事。
哈坤喝亲卫截住高顺,正飞避间,却听到了高顺的笑声,飞驰中反首一看。
高顺手执帅旗,狂笑飞奔,整个鱼川口不断回响着高顺的笑声,仿佛在嘲笑哈坤的不自量力。
草原人最敬勇气,不喜懦夫。
数万将士见主将所为,纷纷不耻,士气大跌!
哈坤双目血红,竟一提大刀,策马冲向高顺:“死来!
!”
“铛啷!
!”
金铁交鸣声震耳欲聋,高顺扬眉瞪目:“某敬你是条汉子!
全力以赴吧!”
手中已换成破阵枪,枪若游龙,于哈坤周边狂点,哈坤暗恨自己冲动,却也被高顺的致命一枪吓住了。
不顾虎口的震痛,哈坤大刀一翻从破阵枪杆上削向高顺手臂!
高顺不慌不忙,轻一松手,闪过一刀,左手又抓中破阵枪,舞出数道枪花,将哈坤手臂刺了个窟窿,哈坤闷哼一声,见高顺枪又至,竟一策马,将后背留给高顺,飞马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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