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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前尘往事(第1页)

林明山到现在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韩志云的时候,是在1960年的一个冬天,腊月二十三的下午。

那天一对衣着朴素的年轻夫妻来到了全福班,手里还提着一筐鸡蛋、两包大米,说要找班主。

那年林明山16岁,在全福班学艺五年,因为生得聪明伶俐,勤奋刻苦,是陶老班主最喜欢的弟子之一。

他注意到,那对夫妻身后,还藏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她个子不高,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中夹杂着羞怯与好奇,看到剧团里的人,她都害怕的缩在母亲身后,似乎很怕陌生人。

女孩生的很好看,皮肤嫩的仿佛能掐出水,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她的鼻尖和脸颊两侧都红红的,看上去格外惹人怜爱。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女孩身上的衣服却非常单薄,不仅是她,连那对夫妻也是一样。

男人不断地低声咳嗽,看起来身体很不好。

很快,陶老班主亲自接见了那对夫妻,门关上后,林明山和其他几个师弟师妹好奇的趴在外面,偷听了起来。

通过屋内的交流,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那对夫妻家中条件贫寒,丈夫又身患重疾,实在无力抚养孩子。

大儿子已经被过继到了亲戚家,可亲戚家里条件有限,小儿子却是找不到其他生路了。

无奈之下,夫妻二人才决定将他送到全福班学艺,有个一技之长傍身,也好过跟着他们被饿死强多了。

“这戏子可不比其他,专门供那些达官显贵娱乐消遣,是被人打心眼儿里瞧不起的。

你们这孩子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送他去做些其他的生计。”

老班主打量着一旁跪在地上,瘦弱的如同鹌鹑般的孩子,有些意外他竟然是个男孩。

“我们家志云生来体质孱弱,比不得其他同龄的孩子,他这个身子骨,苦力是定然做不来的。

人家都说丫头命贱好养活,为了不让他夭折,我们就一直把他当个女娃养着。

老班主,你看这孩子生的多俊俏,若是学了唱戏,以后好赖还能养活自己。

这点油米已经是我们家最后的积蓄了,求求您不要嫌弃,行行好,大发善心,救救孩子吧。”

韩志云的母亲流着泪,不断给班主磕头。

“快起来,不过是个下九流的行业,哪有什么嫌弃不嫌弃的。

你们把这孩子送来学艺,就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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