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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能啃骨头么?”
“小时候做野猫的时候可以,现在它是一只宠物猫。”
郁盛理解地点点头:“进了围城别无他法。”
“是啊,围城里的猫之所以能比野猫活得更久,必定是要牺牲一些的。”
“我们走的时候谁喂它?你有没有买自动喂粮喂水机?”
“哇,你对我养猫的要求也太高了吧!
我自己都用不上全自动。”
“那……”
“林安姐过来住几天。”
“啊,原来如此。”
他埋头吃饭,过了一会儿说,“我拜托了裴元帮我遛狗。”
“他也在上海?”
我漫不经心随便一问。
“一直在,开了家本帮菜中餐厅,评分还不错。”
“开餐厅,不像他的作风。”
“他的作风像做什么?”
“酒吧,桌球厅,网吧之类。”
“你还别说,真挺适合的。”
郁盛笑得灿烂。
也许是跟郁盛重修旧好的缘故,我好像没那么讨厌裴元了,所谓爱屋及乌,我并不能做到同时喜欢裴元,但是不讨厌他还是可以的。
“他知道我们在一起了。”
郁盛说。
“我知道你会告诉他。”
因为他除了裴元再无其他朋友。
就像我除了段林安也再没有其他朋友一样。
“段林安呢,她知道吗?”
“知道。”
“看来他们两人对这件事的态度是一样的,知情,但不表态。”
我面露苦涩:“是吧,往最坏处想,不反对就是好的。”
“他们没权利反对我们。”
郁盛放下碗筷,“吃好了吗?我去收拾。”
“好的。”
吃完饭休息了会儿,我与小黑道别,踏上了回s市的旅途。
上次来是夏天的时候,我坐着易升的车,回s市时激动和期待的心情,以及从s市回上海时失望乃至绝望的心情,似乎还新鲜堂堂,宛若昨天。
我呆呆地看车窗外高速路上疾驰的车影,心想我的前26年人生也如白驹过隙一般迅疾。
出发前我尚且还能与郁盛说笑,可上了车,心情就压抑了许多,我们一路开车一路听音乐,谁都不提故乡的一二事。
s市变化太大,直通上海的公路又开出来一条,这样我们从上海回家乡只需要不到两个小时。
高速路穿城而过,路过一干、二干、三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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