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进而,邦妮开始想着,如果动物的生命需要尊重,那么植物呢?我们在吃一个胡萝卜的时候,它甚至还活着,它的细胞还在呼吸,还在生活,我们毫不犹豫的把它塞进一个不见天光的地方,它的权利呢?
还有被杀死的身体中的细菌,它们阻碍了人的正常生活是不假,然而,谁又规定,人的生命就比其他生物高贵呢?
我们和它们都是一堆无用的有机质,最终也不过回归大地而已,然而我们却又在不加节制的浪费着能量,所以,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死了也没关系吧?
邦妮暂停了自己的心脏。
她的呼吸停了下来,思考回归灵魂,强行关掉身上所有线粒体。
于是,生物学意义上,她死了。
体温一点点丧失,肌肉一点点僵硬。
然而她没有任何奇怪的感觉,只是自己好像变成了一直鸟,轻飘飘的不知道要飞到哪里去。
刚开始的时候,世界是极其安静的,声音消失了,画面还在,她甚至还能看见盛爻在极度的挣扎中走下床,摔倒在地上,又挪到她的床上。
然后画面一点点模糊,她看见远处一片黑暗中,有一个小小的光点,然后,本能地朝着天光之处飞舞。
是的,飞舞,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只鸟,雪白的身子拖着长长的尾羽,朱砂的喙发出一阵阵悠扬的叫声。
天之为何?其广无涯。
地之为何?流水汤汤。
天地苍茫,唯一川一鸟,孤舟一只,残花一丛。
那凋残的曼珠沙华像是一滩凝固的血泪,里面有一颗雪白的蛋,微微颤抖,开裂,弹出一个小小的毛茸茸的脑袋,长得和邦妮倒是有些相似。
那小鸟冲着邦妮叫了两声,然后抖了抖身上残留的蛋液,遵从着生命中的本能,飞向了河流中的那只小船,然后带着船上人的什么话,飞向曼陀罗华的方向。
邦妮突然不管不顾的开始号叫,然后天地间出现无数应和的声音,无数白鸟穿过漆黑的天幕和猩红的河水,飞向远方。
她如此努力的想冲向船上的那个黑袍摆渡人,然而他们之间似乎有着一层厚重的隔阂,可望不可即。
然而她耳边响起了一声更加凄厉的叫喊。
“何欢!
你回来啊!”
她来的时候飞了很久,回去却只要一瞬,就被狠狠的拍在了自己的身体里,无实质的灵魂居然拍出了实质的波动,把床边的盛爻摔在了地上,一口血喷了出来。
饶是这样,她也没放开拉着邦妮的手。
她看着邦妮慢慢睁开眼睛,突然哭了出来。
被粽子追她不哭,饿死了她不哭,喝药喝血她不哭。
她是被生活磨成的一块钢板,哪里要用放哪里,但是别丢下她,别让她毫无用处,所以被老头子扔掉的时候她哭了,邦妮“自杀”
的时候,她也哭了。
“何欢,别死,千万别死,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活着,你外祖会回来接你的,我老头,我老头也会回来的,但是,我们要努力活着。
尤其是,能不能别死在我前面。”
邦妮有些没回过神来,刚才她确实有些沉浸了,第一次出窍居然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下次该注意的,看了那白鸟的一生,有时竟也会觉得自己是鸟了,她倒是没有庄周的境界,只是新奇而已。
但是盛爻的话让她有些蒙了,死不死的,有什么关系吗?
尤其是,我死我活,有和你有什么关系。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死了?
邦妮的问题在她晃神的时候写在了眼睛里。
盛爻抓着她的手,不那么咳嗽了,慢慢的说,“你知道吗,我们不光要为自己活着,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牵挂着你的,我们总要替那些牵挂,好好活着。”
“你可能不知道牵挂是什么意思,但是,就像你外祖送你见医生,我老头把我扔在这,这都是一种牵挂。”
“还有,这里的‘病人’只有我们,是被扔在这等死还是等着救命都不一定,所以,我不敢一个人活着,日日留心着你的境况,也是种牵挂。”
作者降不住的男人的经典小说校花的战神保镖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战神回家,只为兄弟复仇。一声令下世界各方势力无不胆战心惊。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网游之再世创神由作者单一混乱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网游之再世创神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当她知道陆辰修收养她的原因时,便是他亲手将她推向深渊的开始。她最害怕被抛弃,可是终究还是被他抛弃。他最害怕失去控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她疯狂。陆辰修答应我,永远都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身为上门女婿,陈阳有着无数的心酸和无奈,偶然间的一次机会,陈阳化身为龙,曾经瞧不起我的人,全部都将诚服在我脚下,而我爱的人,将由我陈阳来护佑她们一世安宁。...
婚礼当天,舒止凌被新婚丈夫掐着脖子威胁你敢嫁过来,我萧言煜一定让你过得生不如死。可她不能退缩。父亲被陷害锒铛入狱,母亲四处奔波求助无门,她必须嫁进萧家,以借助萧家的权势。还因为,她的心底藏着一个最美丽的秘密。婚后的日子,舒止凌果然生不如死。他左有红颜,右有知己,心头还刻着一颗朱砂痣,她费尽心思,用尽手段,得到的仅是他讽刺的冷嘲,以及每月必达的离婚协议。她红着眼眶,笑靥如花,萧言煜,你可千万别后悔。青春散场,爱情落幕,此婚悠悠,共我余生。...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