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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狼崽(第1页)

雇佣兵?怎么看上去就跟乞丐一样。

赵顺捕捉到金石脸上的一丝疑问,解释道:“在南寨有很多雇佣兵,实力最大的就要属赤血雇佣兵团和狼头雇佣兵团。”

“当然了,喊是喊做佣兵团,完全没法和帝国建军制想比,也就一百来号人,团长也只是宗师实力。”

帝国采用十四进阶制编制,十人为一队,四队为一帐,十帐为一营,四营为一团,满编制多达000人。

当然这只是战时配比,但非战时也有1000人以上,远非佣兵团可比。

“但是不久前赤血佣兵团的团长突破40级,成为名副其实的法王,于是就把狼头佣兵团给灭了。”

有法王坐镇就可以称作为团,军团中团长的实力就是战王或者法王。

当然不包括一些特殊的精英部队,就如落阳关的无破军法团,团长实力和军团长一个级别,都是法皇实力。

“狼头佣兵团死的死,伤的伤,还有一大部分投降了。

所以现在赤血佣兵团一家独大,吞占了狼头佣兵团的产业,也几乎包揽了全都的押送业务。”

“狼崽是狼头佣兵团团长捡回来的,所以叫狼崽。

伤好以后没有投靠仇家,拉起了十几个幸存下来的狼头佣兵,前段时间找到我,希望给他介绍点活干。”

“狼崽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为人挺仗义的,佣兵团死者家属的赡养费全由他一人承担下来了。

我也有心想帮帮他,可没找到什么合适的活,于是他没事就蹲在客栈门口,找机会承包点活干,顺便等我的消息。”

赵顺毫无隐瞒,听上去似乎有私心,其实狼崽最符合金石的选择。

因为后面毕竟要押送妖兽回学院,佣金将会是一笔大数目。

落难的狼头佣兵团,此时谁找他们做事,就相当于谁帮了他们一把,在收取佣金上,肯定会大打折扣。

当然最主要的是狼崽为人信得过,这才是赵顺把狼崽介绍给金石的根本原因。

干雇佣兵的谁手上没沾点血腥,不过金石挺欣赏他的义气,当场就答应道:“行,就他了,把他喊上来吧!”

“人马上就去。”

赵顺亲自下楼而去。

狼崽十分年轻,也不过是刚成年的年龄。

他刚干完一票活,顾不上休息就跑到万福客栈来了。

他想的是,蹲在这儿也没事干,权当休息。

此时肚子饿得咕咕叫,然而他并没有萎靡不振,相反,脸上显露出狠色。

赤血佣兵团,总有一天老子会灭了你。

“狼崽。”

这个声音令狼崽欣喜若狂,蹭一下就起来了,点头哈腰道:“赵掌柜,有什么事吩咐一声,跑腿之类的活我麻溜的给你办好。”

赵顺扔出一个钱袋,正是金石给他的,他毫无保留的给了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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