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4章 燧人氏(第1页)

人族随着繁衍愈发强盛,已经从原本的末流小族,发展到了如今放眼洪荒也能算得上二流之列了。

但是,人族在血脉上毕竟不如其余各族强悍,除了先天灵智过人以外,其余方面都远逊各族。

所以,纵然在数目上已经足以与各族相比,但整体实力却依旧有限。

甚至若非是有林枫在暗中相助,根本不可能出现有巢氏与缁衣氏两位准圣,还有那十数位大罗金仙。

而且放在如今的洪荒世界,这点力量根本不算什么。

毕竟无论是巫族还是妖族,哪个不是十几位准圣?

当然,林枫心里比谁都清楚,人族乃是天定主角,将来天地都会大变,其他各族甚至会逐渐凋零,人族的兴盛是必然之事。

不过人族本身并不知晓这一点,所以他们全都在以最大的努力,想要在这强者林立的洪荒世界生存下去,并占据一席之地。

这一日,被奉为“人族三祖”

之一的有巢氏,正行于大山之中。

他这般游历山川,已有百余年了。

“我虽被族人们尊为‘三祖’之一,但除了一身大罗金仙修为之外,对族群又有何贡献呢?与有巢氏和缁衣氏两位前辈相比,我根本名不副实啊……”

燧人氏身着布衣,一头长发随意地用草叶系在了脑后,约莫四十来岁的模样,棱角分明的脸庞上满是风霜,眉宇间有化不开的愁绪。

自从被族人们尊为“三祖”

之一以来,他就无时无刻不在为了自己能够“名副其实”

而努力。

事实上,他也确实做出了许多贡献,比如教导族人们结绳以记事。

但这与有巢氏和缁衣氏,分别创造了巢居和衣服的功劳相比,就着实显得差了许多。

这么些年来,燧人氏一直在苦苦思索,自己该如何追上两位前辈的步伐,为族群做出应有的贡献。

他也曾一步一叩首,去向“圣父”

造化道人虔诚求教,然而对方却道“天机不可泄露,你须得自行参悟”

,不过末了却又提醒了一句“大道在天地之间,闭门造车不可为之”

正因为这一句话,燧人氏才在人族栖息的大地上行进了整整百年。

这百年间,他目睹无数族人生老病死,天灾人祸,虽悲悯于心,却是无力回天。

因为即便是大罗金仙,也不可能救尽所有族人。

更何况万事万物皆有定数,若非某人自有大毅力改命,外力强自助之,则必然引来大祸!

而到了燧人氏这个高度,他需要做的,并不是去帮助一个两个人,也不是一个两个部落。

而是开创出能够使全部人族获益的法门,令得人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下去。

这一日,天色十分不好,黑云密布,有山雨欲来之感。

果不其然,未出半个时辰,便是风起云涌,暴雨如瓢泼一般降下。

燧人氏行在山林之间,却见族人们一个个都不再外出,而是回到了密林中的树屋之上。

这一座座树屋都建造的大树之上,不仅冬暖夏凉,而且还能够远离狼虫虎豹,令得普通人族的安全得到了极大保障。

燧人氏望着树屋精巧的结构,眼中不由露出敬佩之色:“不论看多少次,都要为有巢氏前辈的巧思而赞叹。

做巢而居,着实为族群发展起到大作用。”

在树屋巢穴发明之前,除非是有天然洞穴,否则族人们大都过着露天的野外生活,所以十分凶险。

热门小说推荐
七界武神

七界武神

华夏特种兵穿越武者世界,得到上古魔祖吞噬魔功,练成了吞噬体质,从而踏上巅峰,横扫天下!...

神眼医婿草木浮生

神眼医婿草木浮生

一场车祸,让一个普通医生拥有了透视的能力,第二天,自己竟然成了自己的仇家的女婿?...

余生不知情欢

余生不知情欢

未婚夫和妹妹被她捉奸在床,她一怒之下,在民政局门口和一个残疾大叔领了证。不曾想,这个说好了不能人道的老公,婚后却把她一次次压榨得身心俱疲。...

九零肥妻逆袭白富美

九零肥妻逆袭白富美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罗秋荷把自己作死了,现代女强人重生而来,发誓要完美洗白原主先前的种种不良痕迹。当然,那个帅气英俊的男人孙尚扬,她本尊不要了,谁爱要谁领走。日子越长,脸皮越厚,喂喂,那个铺床叠被的哥哥你是哪个?老婆,别闹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忠犬。衣服破了,我买!脏了,我洗!生了孩子,我全职奶爸!这么听听,也不错,罗秋荷表示,观察观察再领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