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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出发(第1页)

两人的东西都不多。

衣服满大街都是,需要的话就进去拿,所以不用带。

食物多是王钟买的,一人背一点就可以了。

最后则是两人的武器。

晴的弓,和霸王剑。

王钟的两把得自红雾教会的制式单手长剑。

零37式狙击步枪一把,附带15倍镜一个,子弹200发,弹簧两套。

一夜的休整,精神饱满的两人整装出发。

青城虽然被红雾侵蚀,但毕竟还是在星球上,按照季节计算,现在正是冬天。

而这边,漫天的红雾遮挡了太阳,让这个原本四季如春的青城,变得有些阴冷。

王钟紧了下衣服,他穿着军用防护服,戴着军帽,外衣也是军用迷彩服,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腰上跨着两把剑,手中端着狙击枪,还佩戴了一副护目镜,整个人一副武装越野的打扮。

“你走前面,我在后面侧应!”

王钟问道:“间隔200米?”

“好!”

晴点头。

这个距离,足以让晴遇到的敌人无法发现王钟,而王钟如果遇到敌人,晴又可以及时支援。

科学不科学王钟也不知道,毕竟他也没专门学习过,反正他感觉挺好。

于是晴先走一步,慢慢消失在红雾中。

王钟挎着枪,跟随着地上淡淡的痕迹,也开始慢慢挪动。

这种漫天红雾的环境,距离三十米就啥也看不见了,正常人如果这么跟晴,绝对是会跟丢的。

但王钟眼神好,信息处理能力也强,只要在晴鞋底上涂上特殊的颜料,哪怕只有一点点痕迹,他也能跟上。

这种洞察力,丝毫不亚于半夜里还能在树林中发现几根红色发丝的波风水门。

耳边传来了呼呼的风声,还有若隐若现的吼叫声,有时候在左右,有时候是在前方,有时候是在后方。

前方的血魔叫的就很惨,王钟知道这是晴在清理前方的血魔,顺便收集血魔的血液。

而他,什么都不用做,跟上去就可以了。

“这个行为,怎么那么像吃软饭呢!”

王钟走着走着感觉不对劲,现代他吃老婆的软饭,到了这个世界,还要吃孙女的软饭?

“嗯,我这个超能力悟性很强,学习功法什么的肯定事半功倍,到时候,我必定雄起!”

王钟紧握拳头,应该是我保护孙女才对啊!

半天时间,两人从宝华区,来到了青城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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