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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们兴奋地鼓掌欢迎。
余笙第一眼见到方童的时候,恍如隔世,余笙以为,那就是她的天,她的一辈子。
一直到昨天分手之前,她从未改变过这个想法。
于瑶带着余笙走到里面靠窗的桌子,那里,安静地坐着一个男生,似乎与世隔绝。
“笙儿,认识一下,这位是我们文学社社长方童,和我们同一级的外文系帅哥。”
于瑶指着正在看书的男生对着余笙说。
方童抬起头见到于瑶与身边的余笙,站了起来,扬起微笑,“你好,我是文学社社长方童。”
窗外洒进的阳光带着淡淡的金色光芒,因方童的自我介绍,好似明媚了余笙的周围。
“你好,大一中文系余笙,于瑶的舍友。”
“余笙,欢迎。
今天是文学社的诗歌活动,都是些文学爱好者,有兴趣你可以与大家一起探讨。”
东东、阿泽几个拿着饮料凑了上来,“社长大人,入社一个多月以来,还未见你主动与女生说话,不太正常哦。”
“社长是不是春心荡漾……”
在大家的调戏下,余笙有些尴尬,轻轻地晃动着于瑶的手臂。
兴许是这个小动引起方童的注意,“东东、阿泽,你们别闹。
来者是客,文学社都应欢迎。”
“东东、阿泽你们俩找打吗?”
于瑶松开挽着余笙的手,追着东东、阿泽跑。
留下了余笙与方童,有点不知所措,两人干脆大方地坐下来谈论起文学。
一个是文学社社长,一个是中文系学生,好像高山邂逅了流水,遇到了知音,总有聊不完的文学话题。
后来,每次文学社举办活动,于瑶总带着余笙一起参加。
在文学社朋友们的撮合下,真的如他们所愿,余笙与方童成了众人羡慕的一对。
余笙其实并不算文学社正式成员,也不在其花名册当中。
但文学社的每场活动,几乎都有余笙的身影,这样一来余笙可以陪着于瑶,二来可以借此与方童朝夕相处。
以至于到了后来,文学社活动、聚餐少了余笙,社团成员反倒觉得不自在。
兴许在不知不觉中,大家也都喜欢这个文采斐然、温柔大方的“社长夫人”
吧。
两天一夜的温泉,余笙生平第一次在爱情里放下身段,试图想挽救这段已经枯萎的不属于自己的爱情。
毕竟,四年,自己视若珍宝的四年,总不能不明不白地说结束就结束,余笙需要一个说服自己死心的理由。
余笙一大早就站在方童的宿舍楼下,来来往往有很多大四的学生,有的提着行李头也不回地离校,有的猥琐地穿着拖鞋大裤衩溜达,有的提着公文包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
方童背着双肩包,刚走出宿舍大门,就见到对面树荫下的余笙,正低着头似乎在思索些什么,“余笙,你怎么这么早,不是说好我去等你吗?”
余笙抬起头望着方童,精神抖擞,挂在脸上的笑容依旧灿烂,似乎昨天的分手并没有带来任何影响。
余笙,多么地疏远与陌生的称呼……仅仅隔了一个晚上,连对自己的专属称呼“小笙”
也不喊了吗?
余笙努力地露出笑容,“没事,也就再等这一次。”
方童望着一脸憔悴的余笙,纤瘦的身形此时看起来似乎更加弱不禁风,方童的眼里略过一丝心疼与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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