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火,拥有斗者三星的实力。
http:www.kan121.cc"
target="
_blank"
>www.kan121.cc
在萧家,都是绝对的第一人。
所有人都是看着这一幕,心中有着深深的不可置信。
他们本以为,萧薰儿就是萧家的天才,斗之力九段,足矣超越萧家,甚至是乌坦城的所有人!
如此年轻,便到达斗之力九段,恐怕也只有云岚宗的一人能够做到。
云岚宗宗主,云韵,曾经便创下这样的纪录。
而萧薰儿,也依旧有着这样的成绩,她本就是天之骄女,今日的测试,更加奠定了她的地位!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唯独一人,却是整个加码帝国,都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萧火第一次测试,便是斗者三星,无人能及!
即便是云岚宗极有天赋的弟子,也根本做不到!
“小姐...”
“萧火公子的天赋,很强啊。”
凌影惊叹道,连他都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够比小姐更强,连古族的大小姐,都比不过萧火。
“当然咯,薰儿的感觉,不会错的。”
薰儿嘴角有着浅浅的笑意,更是使得少女多了几分清纯,一条紧腿长裤将那纤细而修长的美腿包裹得极为圆润,曲线毕露。
“小姐好聪明,若萧火公子努力修行,前途无量。”
凌影感叹道,他本以为萧火是个废物,却未曾想到,萧火的修行天赋,无人能及,若是在中州,也是天才。
至少,在如今的中州,萧火也是脱颖而出的存在,各大宗门争抢的苗子,稍加培养,未来便是一方巨头!
“只可惜,在这乌坦城内,即便天赋再高,也终究无法接触到更高的境界。”
凌影叹息道,哪怕天赋再好,没有修行资源,又能算的了什么?
薰儿站在原地,也自然清楚,凌影说的意思。
萧火又怎么可能接触到古族,凌影这是在告诉薰儿,要和萧火保持距离,不要对萧火有丝毫的感情。
毕竟,薰儿和萧火之间,终究是差距太远。
斗者三星,又能说明的了什么?
中州根本不缺天才,也有天才半路折戟,只有真正能够攀登到最后的人,最为出众的少年,才能够娶到薰儿,这样的难度,又有多高,萧火,可能做到吗!
“凌师,薰儿感觉,萧火公子,绝不是平凡人物。”
“他未来,或许还会在薰儿之上。”
薰儿轻声说道。
“是。”
凌影叹了口气,看了薰儿一眼,不知不觉之中,薰儿小姐竟然会为萧火说话!
难不成,薰儿小姐已经对萧火动心了?
凌影苦笑一声,若是薰儿小姐和萧火真的发生什么的话,古族族长,又怎么会放过他。
凌影摇头,
纵然萧火天赋不错,又怎么能配得上小姐!
斗者三星而已,殊不知,中州有多少强者,想要娶小姐为妻!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齐天树林的经典小说史上第一爆笑修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这是一个爆笑有趣的故事。张阿豪想要长生不死,于是去修仙,遇到一位仙姑。这么漂亮,是要拜师还是和她谈恋爱?要是拜了师,张阿豪既要修仙又要照顾倾国倾城倾地球的美女,会不会太辛苦?...
妖族中至高无上的存在被称之为大圣!宗门世家妖魔异族,万年前上古大劫绝地天通,修行界秩序崩塌。有人族小国供奉妖魔,充当伪神。有修行宗门驱使妖魔作乱,只为香火供奉。黑山老妖踏阴风,九尾妖狐敢压龙。北明妖王颂梵音,妖圣覆海换阴阳。李玄宗手持能升级功法的玄法戒两度穿越,从纵横江湖的一代邪王成为依附妖魔苦苦求生的底层修士。乱世之中,李玄宗为求超脱踏入巅峰,以人身成为那搅动天下风云的混天大圣!...
主人公叫季临渊木羡鱼的小说是傻夫丑妻神医娘子要翻天,本小说的作者是青莞儿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木羡鱼穿越了,堂堂神医居然穿越成了一个无盐丑女!这便罢了,她的相公季临渊是个傻子?瞅着小傻子天天被人欺负,垂涎小傻子美色的木羡鱼不干了。她要斗恶人,发大财,改变形象带着美人小傻子走上人生巅峰!岂料,傻子竟然不傻了,身份还不一般了!...
穿越到巫蛊的村落,冯尧变成了一只萌萌哒的小蜘蛛。他好不容易认命,要进化成悍世神蛊。但系统给他的第一个任务是不准吃,第二个任务是不准成金蚕。冯尧滴下一滴汗,这还搞毛?...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庄妮的经典小说深情缓爱,向暖花开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没有任何预兆,失联六年的初恋,突然以公司总裁的身份出现在面前,够惊喜,也足够烦恼。她爱他有多深,她和他之间这天与地的距离就有多远!她困于不能忘,他却以爱为饵,以婚做钩,诱她入局。她有什么啊?我喜欢你,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他俯身靠近,低头闻她脖颈处的馨香,沉声说我比你高尚很多,我爱你,是因为你吃起来可口世间食色男女,耽于色,误于爱,陷于婚,最后造出一只粉团团的小包子之后,就再也分不开了...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纯真永不复。曾经懵懂单纯的平凡之女,却阴差阳错入了皇宫,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根发簪,掀起了一幕又一幕的惊心动魄。她的良人何其多,一个是为她倾尽一切,教她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步步为营的逍遥王,一个是从小结下良缘,万人之上的一国之君,亦对她无限荣宠。但伴她终老的却始终只有一人。她的选择到底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