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年轻女子名叫叶莎莎,和刘小花一样是皇朝酒吧的酒水推销员,是近期从赤城周边的农村来赤城打工的,平日里和刘小花最好。
酒吧就如同是一个色彩斑斓的大染缸,来酒吧的客人形形色色什么样的都有,而酒吧的各种员工间就如那宫廷剧一般,每天都是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的。
叶莎莎对刘小花得意的笑笑了然后说道:
“我有我家小亮,他才舍不得丢下我!”
“嗯,小亮的人是不错,老实本分还很踏实,不过你这小妮子嘛……”
刘小花意味深长的看着叶莎莎调侃道。
二人正说话时一个身穿破旧衣服头戴白色安全帽的精壮青年,骑着一辆二手摩托车来到了停车厂。
“花姐,不和你说了,我先走了!”
看到这个精壮青年后叶莎莎欣喜的跑了过去,坐上摩托车后座后,直接从后面搂住了青年丝毫不介意青年身上的泥土。
“莎莎,今天工地下班晚,俺还没换衣服呢,把你衣服弄脏了咋办!”
精壮青年憨生憨气的说道。
“不嘛,我就要抱着你,衣服脏了洗洗就好了!”
于莎莎甜甜一笑搂着青年的手臂变的更加用力了。
“莎莎,你冷不,我给你带衣服了,你穿的太少别在冻着了”
“不冷,有你给我挡风,我一点都不冷!”
“花姐,我们走了,明天见!”
看着二人甜蜜的模样,刘小花从心底的羡慕,精壮青年也对刘小花点头示意后骑着那有些破旧的二手摩托车缓缓的离去。
十分钟后,刘浪单薄的身影就出现了刘小花的视线中。
刘浪刻意的走的慢了些,比平时多用了十分钟的时间,等他来的时候才发现刘小花已经在外面等他,皇朝酒吧外的停车场也基本没有几辆车了,想来是今天酒吧没有什么人,所以提前下班了。
刘浪注意到刘小花可能是因为等的时间有些久了,再加上身上的那件淡紫色雪纺裙又有些单薄,所以站在夜风中不停的搓着胳膊。
刘浪走上前去将手中的衣服递给了刘小花表情无奈的说道:
“明知道天气已经有些冷了,你就不能带个厚一些的外套吗?”
刘小花接过外套飞快的穿好后上前夸住了刘浪的胳膊,嬉笑着说道:
“我不是忘了吗,再说我不是有我大儿子呢吗,你就是我的小暖炉!
走吧,走吧,赶紧回家!”
刘浪无奈的翻了翻白眼,你居然说本魔王是小暖炉!
本魔王明明是末日熔炉!
!
!
女人啊,就是目光短浅!
...
不想谋朝篡位的权臣不是一个合格的权臣 总有一天,帝国的金币上会印上老子的头像! 夏亚雷鸣 跳舞新书,欢迎新老朋友前来捧场~...
全林国的人都知道,他们林国的少奶奶,是头等得罪不起的人物!不仅夫家强,娘家更是硬!要说这偏执狂韶二爷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小作精!为什么作?别问,问就是顾锦依上树,韶简黎扶梯子,顾锦依拆家,韶简黎送扳手!所以啊,有些心动,一开始就是覆水难收,顾锦依,是他一生的意外。结婚前,他说顾锦依,你就委屈一下,栽在我手里,好不好?结婚后,顾锦依婚后我老公宁死不从,我可以告他吗?律师顾小姐,原则上,是可以的。顾锦依韶简黎,你被逮捕了!...
我有一剑斩妖魔,一柄青霜腹中藏。我有一言惊风雨,守生养气居紫府。我命由我不由天,还丹成金亿万年。...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我想我们一定会有共同语言。我叫常胜,这是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胜者为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