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荣慎见温蓉蓉朝着饭堂的方向走,骑着白虎跟过去,白虎很听话,和南荣慎缔结了坐骑契约之后,简直像是他生出的腿一般,心随意动。
因此他这雀跃地想要追上温蓉蓉的心意,有些过激,白虎领会得非常好,一个低吼直接从演武场飞过众人的头顶,炫技一样“咚”
地落在了温蓉蓉的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不算,还把她吓得坐地上了。
温蓉蓉:“……”
谋杀亲妇!
南荣慎“哎”
了一声,十分不好意思,但是轮椅在饭堂里面放着呢,他现在下去就得爬了,便只好带着点歉意,居高临下地看着温蓉蓉。
但是在温蓉蓉眼里,他就是满脸桀骜披着晨光,不羁猖狂到了骨子里,活像是上学的时候后座揪她小辫子的男孩。
“你干什么?”
温蓉蓉仰着头看着南荣慎棱角分明的下巴,心里觉得有点好看,毕竟他这几个月吃得多又练武,基本上胖回来了大半个人了。
但是她嘴上却说,“昨晚上薅我头发不过瘾,现在想用坐骑撞死我是吧?”
南荣慎:“……我没有。”
“哼,”
温蓉蓉笑着,伸手摸了一把白虎的大脑袋,乖顺得很。
缔结坐骑契约之后的坐骑,喜恶自然也随主人,对温蓉蓉很是亲近,和南荣慎一样憨憨的,用脑袋撞了下温蓉蓉,又把她撞了一个趔趄。
温蓉蓉笑起来,手掌搭在自己的眼睛上方,笑眯眯地抬头看着南荣慎,“我认输了行吧,你想去魔兽领地,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她今日一身浅绿色长裙,发式很简单,额前和鬓角的碎发都没有整理,随着晨风扫着她凝脂般的脸蛋,头上坠着一些花朵形状的灵器簪子,清爽又俏皮。
自下而上,她对南荣慎笑的唇红齿白,如山花摇曳,摇得南荣慎心跳如雷,连刚才打了十七个人都没有这么快。
但是他一半脸面具,一半脸上被阳光笼着,看不清神情,只是声音带着些微不稳,“什么……条件?”
温蓉蓉却没有马上说,而是问,“你吃饭了吗?”
“还没。”
“一起吧,吃完了再说,哎我仰着脖子和你说话太累了。”
温蓉蓉说着放下了撑在额头上的手,拍了拍白虎的头,“这大家伙,鸿达至尊也舍得给你,真是下了血本啊。”
白虎足有正常老虎的五倍大,且品相绝佳,性情温顺。
温蓉蓉接触的妖奴太多了,现在也能算个“鉴兽师”
,从方才这白虎从演武场飞出来那一下看,境界也不低,应该有些智力,保不齐是鸿达至尊从小养的。
这世界上妖魔兽很多,大部分都是魔兽领地那些嗜血无智的东西,而能够化为人形的妖奴,带着人智坐骑契约根本牵制不住,因此这白虎,也算个稀罕物了。
舍这么个稀罕物给南荣慎,就为了要他们都进魔兽领地,温蓉蓉倒要看看,她那葫芦里面,到底卖的什么药。
她边思索着,边朝着饭堂的方向走,这白马山庄也实在不小,比虚罗门也差不多了,因此饭堂的距离倒也不近。
温蓉蓉当然能够在自己的院子里吃饭,妖奴们很乐意伺候她,恨不得喂她嘴里。
但是温蓉蓉除非很累的时候,否则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去饭堂吃饭,和妖奴们混在一起吃得没有一点一宗之主的样子。
南荣慎自然也不是那种搞特殊的人,温蓉蓉对他的“不特殊对待”
是最让他觉得舒服的地方,他不喜欢别人小心翼翼地照顾废人一样照顾他。
于是两个人一个走着,一个骑着白虎,朝着饭堂的方向而去。
自西方而起的破法之风吹过重洋,印度灵山在风中挣扎,埃及的法老们在向神祇诉求,法术在消亡,修行人在彷徨,周天修士最后的安身之地是东方的大清国。但大清国的天地边界却在被侵蚀,随破法之风而来的传教士手拿圣典游走于天下每一个角落。在这个天翻地覆的年月里,新生与灭亡只在一线之间。有人一头撞进了这个即将消亡的修士世界本人完本书有人道纪元黄庭,另有一本用马甲写的最满意的书剑种暂停中。求收藏中书友交流群94495795...
星河,当年我立志从军而你选择从商,转眼一别十年已到!今天我荣耀归来,可你却是天人永隔了!你死不瞑目,我杜少天更是心有不甘!杜少天狠狠的掐灭手中半截香烟,看着对面的一幢豪华酒店。目光如电划破晨曦!浑身迸发的那股叱咤风云的气势,依然如剑指苍穹!并没有因为他退出军旅而稍显褪色。五年前他一战封神,五年后他执掌剑阁!但待他荣耀归来,却已经物是人非!这战神一怒天下撼的结局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片腥风血雨?...
汉兵兵者,国之利器也汉家儿郎汉家兵,百战不折冠群英!现代军人穿越汉帝国,力挽狂澜。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纵然身死,绝不后退!群2523218固定每天中午更新,如有特殊情况,早晚更新)认真写书,认真做人,至于简介,我知道写的不好,就这样吧,多谢)...
入赘富家的女婿,受尽白眼,毫无尊严,世人却不知道我真实身份是隐世豪门的弃子,看我如何执掌豪门,玩弄金钱权势,把这天地搅个天翻地覆!...
某天,一阵神秘的宇宙风穿透了地球北纬三十度的所有城市,一个月后,在这些城市里所有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开始显现出不同的异能。这些正处在叛逆或是激进时期的青少年们,分成了正邪两派。终于,在二十年年后,爆发了世界第一次异能之战。转眼,十三年过去,世界已经稳定。苏灵和白墨是第一次异能大战所在城市的幸存者,两个经历...
他调查案件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上到多年的疑难杂案,下到寻找猫狗,似乎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最多的还是,喜欢随身带着一把生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