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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乔的日记(第4页)

我不喜欢平庸之辈!

星期四

昨天很平静,教书、做针线,然后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写东西。

小房间很舒适,有灯又有火炉。

我道听途说了一些新闻,还被引荐给教授。

蒂娜的妈妈好像是在本地洗衣房里熨烫衣服的法国人。

那个小不点儿喜欢上了巴尔先生,只要他在家,她就像条小狗儿似的跟着他转。

这让他很开心,因为他很喜欢小孩,尽管他是个“光滚(棍)汉”

。

柯克家的基蒂和明妮对他也很亲热,告诉我有关他的各种故事,他发明的游戏,他带来的礼物,他讲的好听故事。

小伙子们好像要戏弄他,他们叫他“老弗里茨[3]”

,“德国窖藏啤酒”

,“大熊星座”

,用他的名字取各种绰号。

但他像个小孩儿似的,觉得这些称呼好玩,柯克太太说了,这样他都能蔼然处之,所以大家都喜欢他,尽管他是个老外。

那个单身女子叫诺顿小姐——富家女,有教养,而且很友善。

今天她在餐桌上跟我说话了(我又去大桌子吃饭了,觉得观察人很好玩),邀请我去她房间玩。

她有不少好书好画。

她认识些有趣的人,显得很友好,所以我也要表现得很和气,因为我也很想交到好朋友。

只是这个上流社会与艾美喜欢的那个上流社会不一样。

昨天傍晚,我在客厅里,巴尔先生进来给柯克太太送报纸。

她不在,但明妮像个小大人,很悦人地介绍说:“她是妈妈的朋友,马奇小姐。”

“是的,她很快活,我们很喜欢她。”

基蒂补充说,她说话常常令大人难堪。

我们互相鞠个躬,然后我们都笑了,因为前面古板的介绍和后面坦诚的补充存在相当滑稽的反差。

“哈,对了,我听到这两个小淘气在惹你生气,马奇小姐。

如果她们还要这样,叫我一声,我就来。”

他说着,皱了一下眉,露出恐吓的样子,这又把小东西给逗乐了。

我答应说可以,然后他离开了。

似乎命中注定我要反复见到他,今天我出来时路过他的房间,雨伞柄不小心碰到了他的门上。

房门马上被撞开了,只见他穿着晨衣站在那里,一手拿着一只蓝色的大短袜,一手拿着针线。

我忙做解释,匆匆离开了,他却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挥挥手,袜子什么的仍拿在手上,大声而愉快地说:

“今天是个好天气,适合出门。

Bonvoyage,Mademoiselle.[4]”

我一路笑着走完楼梯,但是一想到这个可怜的人还要自己补衣服,不禁有点伤感。

德国男人会刺绣,这我知道,但织补袜子是另一码事,这可不是那么优雅的事儿。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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