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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实施了,这样就意味着我不仅要把全部的书挪动,更意味着我首先要把书都看一遍。
过去的书没有目录,只能将全部内容翻一遍。
我怀着对书的热爱,开始干了。
我先收拾出一排书架,准备按我的标准重新放书,好在有空书架可供腾放,否则堆在地上,君闻书见到非疯了不可。
这项工作非常巨大,几万册书,我要逐一检视,而且要不停地搬、插、放,有时放错了,还要抽出来重新放。
但和书打交道是我乐意的事,不用与人打交道,很清静。
唯一不好的是,君闻书时常来找事,而且我进出书库必定要穿过他的书房,他又喜静,害得我提心吊胆的。
最让我心烦的还是抄书。
其实所谓抄书,有点儿类似于前世的做笔记。
君闻书把需要我抄的部分做上标记,由我抄下来,注明出处及页码。
在前世,毛笔字被视为书法,属艺术范畴,我这应试人才没写过几笔。
而今世,没上过几天学,毛笔字写得也少,每次拿起那软搭搭的笔我便犯怵,在纸上一画就是一堆墨滴,别提什么蝇头小楷了。
起初,君闻书见我在纸上画的几个好似虫子般的字,都要耷拉几天脸。
好在他修养还不错,只让我重抄,并不曾当面给我难堪。
慢慢地,我也有了自己的办法。
所谓办法,其实也挺丢脸的,还是回到硬笔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终无法参透前世用的签字笔的原理,没办法造个珠儿让墨流出来,于是索性自创了铅笔与毛笔的结合体--把槐杨木削尖,蘸着墨汁写,虽然写几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写毛笔强多了。
我还自鸣得意地给这种笔取名叫&ot;幸笔&ot;,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帮我对付君闻书。
君大公子第一次见我用幸笔的成果,惊讶之情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然后我们就有了如下对话--
&ot;这……这是什么?&ot;他抖着那几张纸。
&ot;回少爷,您要奴婢抄的书。
&ot;我毕恭毕敬地回答。
&ot;我是问你这是用什么涂的?&ot;
&ot;回少爷,不是涂,是一笔一画抄出来的。
工具嘛……&ot;我停了停,不敢说是幸笔,&ot;是奴婢自己做的。
&ot;
&ot;拿来我看看。
&ot;
我不情愿地回到我的工作台,把幸笔递给他。
君闻书扫了一眼,举着它说:&ot;这算什么?木棍?&ot;
&ot;少爷,您当初只说要字迹清楚,不准讹误,您可没说非要用什么笔。
上次奴婢倒是用毛笔写了,您却看不清,可见用什么笔不重要,您要看的也只是内容不是?&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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