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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夏家怎么非要娶他呢,原来是看中他家的钱了。”
村里人七嘴八舌的嚼舌根,沈云风偶尔听到几句全当做别人对自己的羡慕了。
他今天成亲,最期待的不是拜堂或者洞房花烛,最期待的是看到所有人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尤其是他的堂哥,他想要从堂哥身上看到羡慕嫉妒的眼神,如果能气哭就更棒了。
他看到堂哥带着那个懒汉过来了,正想炫耀一下自己的喜服,就发现那懒汉今天穿了一身新衣裳,整个人都精神了。
不仅人变精神了,气质也仿佛变了,上辈子他们一起生活了三年,他应当算是最熟悉懒汉的人,那个又脏又臭表情呆滞的懒汉跟面前这个干净清爽的男人完全不像一个人。
之前的懒汉从不洗澡洗脸,脸上总是黑乎乎的,他连懒汉的真正样子都没有看见过,后来还是重生一次,堂哥跟懒汉成亲了之后,他才看到懒汉真正的长相,每次见面都被惊艳一次。
程烨然属于那种浓颜系帅哥,大眼睛双眼皮,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气质好,总能给身边的人一股很强烈的压迫感。
这种长相的男人就算家里没那么有钱,在村里也是抢手货,沈云风气的捏拳头,早知道懒汉长得这么好看,上辈子就该给他洗洗澡打扮打扮,让自己享受一下再让他死。
原本沈云风就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上辈子堂哥做了县令夫人,这辈子嫁给懒汉,懒汉变得帅气又勤劳,哪辈子都是享福的命?
不过那懒汉现在再怎么勤劳,也只是个庄稼汉,而他的夏小五可是要做县令的人。
这样一想他心里好多了,可是当夏小五来接亲的时候,本该是万众瞩目的新郎,夏小五却在程烨然的对比下显得那么挫。
程烨然个子高,就算站在人群后头,也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他身旁又站着沈云棠这个小美人,很多人都不由自主的将目光往他们身上瞟。
“程家小子真的变了,早知道长得这么精神我就把我家哥儿嫁过去了。”
“家里有屋还有田,上头又没有婆母要照顾,沈家这哥儿可真命好啊。”
“程家这小子不是懒汉么,床都懒得下。”
“你消息太不灵通了,前些天他把家里的地犁了,撒种子撒的比谁都积极。”
“再怎么勤劳也是庄稼汉,跟人家秀才郎君不一样的,比不上比不上。”
“要我说还是他堂弟命更好一些,以后说不准要做官夫人的。”
沈云棠特意给程烨然做了身新衣裳,吸引来这么多的目光,听着村民们快讲程烨然变精神了、夸他长得不错,他心里超级满足,至于大家说他不如堂弟命好的话,他一点都不生气,这既然是堂弟自己选择的路,那就让堂弟自己去承担选择的后果。
是谁之前说他嫁给一个懒汉这辈子就完了?
沈云棠忍不住内心的小骄傲,扬起脑袋勾起了嘴角。
程烨然看到他这副模样,凑过去将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你这副样子,仿佛在对大家说……”
“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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