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枫拿起盒子,道:“走吧,在这里不宜吃吃喝喝,以免破坏了我们没有发现的线索。”
“好。”
邓勋直接前面领路:“书房在这边。”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邓勋的书房。
邓勋的书房面积不大,进门处只有很小一块空间,右手边挨着墙壁的一侧是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
前方三步远就是书桌。
这是一张看起来有些年头的书桌,桌子有着红漆,一些地方都能看到朱漆下面的木头了。
木头上有些许坑洼,一些地方涂了一层又一层的红漆,看起来深浅不一,想来是朱漆脱落后,又涂抹过。
见林枫看着书桌,邓勋道:“这还是父亲传下来的,我比较念旧,就一直没换,现在看起来确实有些不合用了,我准备过些天将其换掉,也该换个新的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挥着衣袖,赶走桌角站着的苍蝇,他说道:“这都深秋了,苍蝇还这么多。”
林枫笑道:“深秋的苍蝇最厉害,比蚊子还会叮人,不过它们也活不了多久了,再冷一些,就看不见了。”
邓勋一边点头,一边找来了一些纸张。
他将这些纸张放在桌子上,道:“这就是夫人之前写过的字。”
林枫来到桌前,先将盒子里的辞别信拼好,然后随手展开一张纸。
目光向纸张上看去,只见秀气的字顿时映入眼帘。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看着熟悉的内容,高中的记忆忽然背刺林枫。
还真巧,这首诗林枫不仅知道,还会全文背诵。
这是《诗经》里的一首诗,讲述的是一个女人恋爱、结婚、婚变到决裂的过程,结合邓勋说他要纳妾,从而导致邓夫人不高兴甚至离家出走的事,这首诗还真是够应景的。
看得出来,邓夫人对邓勋是真的很不满。
他没去关注这首诗的意义,重点放在字迹上,将这首诗的字迹,与辞别信上的字迹进行比对。
因为两张纸上有相同的字,所以即便林枫不是专业人士,也能看得出来,这些字的确是一人所写。
他看向萧瑀,萧瑀也点头:“本官也比对过,不是他人模仿所写。”
萧瑀的书法造诣,绝不是林枫能比的,连萧瑀都这样说了,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这时,房间的门被敲响,婢女将茶水送了过来。
邓勋亲手为萧瑀林枫等人倒了茶。
林枫坐在凳子上,双手捧着茶杯,看向邓勋,道:“邓员外郎,在你夫人离开的那个晚上,你一直都在书房里吗?”
邓勋点头:“不错,当时本官还有很多公务没完成,便只能在书房里忙碌,我一直忙碌到快子时,实在熬不住了,便不小心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邓员外郎当真是辛苦。”
“在其位,谋其事,本就是应该的。”
林枫道:“邓员外郎这些天,一直都这么辛苦吗?一直都没有去房间里休息?”
邓勋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瞒林寺丞,其实倒也不是天天都这么辛苦,只是夫人不太高兴,我也懒得去看夫人的脸色。”
<divclass="tentadv">林枫明白了,说什么辛苦都是借口,不想和他夫人吵架,不想低三下气哄人才是真。
他说道:“邓员外郎最后一次见到邓夫人是什么时候?”
邓勋道:“吃晚饭,吃完了晚饭我就来书房了。”
王者归来北疆有一神,仅他一人,可抵千军!...
一个异次元的世界,这里有很多种族生存在一起,除了平凡的人族之外,还有巫族灵族魔族巨兽族,人族和巫族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其他三族排斥并畏惧,灵族拥有灵力,长相和平常人有些不一样,被称为灵族妖人。...
红颜枯骨修魔路,如果道友心中有魔不妨来看看此书。此书是一本无遗憾的传统修真小说。注本书主角不是一个好人,同样也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一个好色的小魔修。本书有点小杀伤力,正道君子勿入。狼血群(285060942)...
被未婚夫渣了以后,她成功地嫁给了未婚夫哥哥,祝福的婚礼上,他对她极尽宠爱,让众人羡慕不已。嫁给我,从今往后,我负责虐渣打脸,你负责。如顾总所言,叶歌婚后果然过...
穿越火影世界,开局大筒木血脉觉醒,直接开启三勾玉白色写轮眼!斑你是我宇智波一族的最强者!我斑愿称你为最强!三代目我木叶竟然有这般强大的人守护?!大筒木羽衣忍者的命运竟然被他完全改变了!大筒木辉夜此人是谁?竟然有超越我的力量!?从此忍者世界,多了一个身负无敌血脉的最强忍者!...
穿越到密室逃脱现场,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总有人想让她嫁人平事。自从她那扶魔王老爹去世,沐灵姝就成了孤儿,受够了时刻担忧被人胡乱许配的日子。面对极品亲戚,分家,必须分家。孤女难以生存,不怕。一座荒山,一本有灵之书在手,种种田,赏赏花,经经商,交交友十分惬意。如果没有那个总在一旁假装看书的人提醒她我是债主,没我同意不准嫁人。想嫁人可以,你有三个选择,我,我,我。就更惬意了。每天1800准时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