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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不速之客(第1页)

那一盒晒干后的霁莲干花,闻起来便香香的,煎出的药汁更是清爽回甘,若再加上一勺蜂蜜水,便成了消暑解渴的夏日佳饮,不知要比鬼刺的药汁好喝上多少倍。

说起鬼刺,倒是有一阵子没见了。

这有些出乎季燕然的意料,他本以为按照鬼刺的性格,又会在第一时间就跟来王城,谁知前两日的探子来报,说他像是又出了海。

“许是又有显赫贵人去迷踪岛上求医了吧,他不缺银子,却疯了一般渴求名声与追捧。”

云倚风用调羹搅着蜂蜜,“其实算好事,说明连他都觉得我一时片刻不会死了,否则不会这般放心大胆地离开。”

“我看这霁莲露,倒是将你的脸色喝好不少。”

季燕然道,“皇兄已经派人往草原上送了不少礼物,将来我得了空闲,也定要去向那位老先生好好道一声谢。”

“他叫什么名字?”

“当年我从狼群中把他救出来时,只当是普通老人,所以一直唤他阿昆,是方言中‘大叔’的意思。”

季燕然道,“此番有了书信,才知他给自己起了个中原人的名字,叫梅竹松。”

草原部族向来擅骑射,好饮酒,行事也粗犷豪爽得很,像这般酸溜溜给自己弄来岁寒三友做名字的,当真不多见,应该是个有趣的人。

云倚风点头:“我也得好好谢谢梅先生。”

在看着他喝完汤药后,季燕然便带着人回到卧房,又从柜子里取出一小罐清凉药膏来。

这是太医院专门配来的祛疤膏,据说前朝某宠妃不慎被炭火烧毁了脸,一夜间从天上跌到地下,所居宫殿也就成了冷宫,蜘蛛网结出一尺厚,还要日日遭人欺凌,如此过了三年,娘家的人终于从民间寻得此伤药,宠妃擦拭之后,不仅疤痕消除,肌肤娇嫩白皙更胜从前,将天子迷得晕头转向,从此不问政事,只顾沉溺于温柔乡中,斥巨资为美人修玉塔建金屋,将华贵的羊毛毯铺满地面,那个奢侈啊,不出一年便亡了国。

整个故事听起来既苦情,又薄情,又励志,又绮艳,又很一言难尽。

云倚风想了一会,疑惑道:“当真如此好用?”

“太医是这么说的。”

季燕然将药膏在他背上细细涂开,“还觉得凉吗?”

“有一些,不过不打紧。”

云倚风半伏在枕被中,露出大片玉白脊背,腰窝微微凹陷着,再往下却被悉数遮在了轻薄的夏衣里,只留下形状美好的起伏。

季燕然合上药罐,自己也靠在软塌上,将他半搂进怀中,手臂圈过那又薄又软的一把纤腰。

屋里的熏香很好闻,云倚风趴着趴着就困了,闭起眼睛,发间的玉簪子也滑脱下来,“啪嗒”

一声落在地上,一头墨发似流水倾泻,冰凉柔润。

前来送茶的丫鬟悄悄掀开珠帘,见两人正依在榻上低声说笑,似是亲密极了,便又赶忙退了出去,自己也羞红了一张脸。

烈日在院中蒸腾出带着青草香的暑气来,花骨朵儿蔫着,连蝉鸣都微弱了。

两只猫儿蜷在清凉假山下,就这么头足相抵着,一起睡得地暗天昏。

如此闲适的日子,一过就是一个多月。

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不少大事。

第一重要的,便是云门主终于学会了那首无名曲。

虽说指法依旧生疏,听着有些磕磕绊绊,但比起先前如妖姬抚琴的狂野手法,已经算是飞跃式进步,老太妃欣慰极了,逢人就夸,萧王府里的厨子更是高兴,一连炖了十天的肘子,以表恭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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