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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禾远说:“诗歌是灵感的迸发与天赐的天赋,我想过去写这些,但无论是湿婆毗湿奴还是无量天尊,没有一个神眷顾我,我所能想到的词句别人都写过了。”
“有点惨,比如呢?”
“太多比如,我能坐在你身边说到天黑。”
“那请你饶了我吧,”
罗晔双手合十很虔诚地拜了两拜。
禾远开了瓶汽水,递给他:“你真的不要写作了?”
“再也不写了,”
他笃定道:“我就像对着风车扬起矛尖的堂吉诃德,或许我的确应该现实点,这对我有好处。”
“你会改变自己的想法的。”
禾远坐在椅子上,极力地伸出手臂,水花打在他手掌里,“我知道你的挣扎,但你的选择就是你的命运,我很再希望遇见你的。
我真的很爱你。”
罗晔心中的高墙破裂了,柔软的表层又露了出来,那是属于缪斯的,他笨拙地想要将这片刻灵感记录下来,然而,请来的阿姨笑吟吟的面孔又出现在他脑海里,巨大的羞耻与尴尬紧抓着他,他不能写!
也写不出!
不多时,雨停了下来,天空出乎意料地放晴了,他心中感情的激荡也停息了,他望向身畔,椅子上果然空无一人。
二十不到的男孩子少有沉静的,也经不起别人的撺掇,晚些月亮升起的时候,一个男孩说了如何逃去乡下的妙思,其他人也就跟着鼓噪起来了。
山下有一间很不酒吧的酒吧,远远望去招牌都在破产的边缘摇摇欲坠。
一队十六人的队伍沿着崎岖的山路下山,银色的月亮像死去的女人的脸。
罗晔出来本就是为了望风,然而当一个过分活跃的同学把酒单递给他时,他就便知道,今天免不了一醉。
不过他信不过这间酒吧的调酒技术,只点了一杯啤酒,拿在手里消极地看其中一个男孩子激地说“从未来过酒吧。”
这间酒吧除了他们这一堆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几乎没有别的人了。
一对野鸳鸯你侬我侬,可手上的戒指都不是一对。
他抿了一口啤酒,觉得胸口闷得厉害。
罗晔当然不排斥在酒吧打电玩、叉麻将的快乐,但是真正能娱乐他的,是更具有力量,后劲绵长的娱乐手段,与其说是写作,不如说是永生。
罗晔对待写作是真诚的,他像一个怀孕的女人一样梦见过自己的草稿,当他回顾自己的墨迹,灵魂就像回到了那个时空。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一个作家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作者的生命是寄托在作品中的。
他曾为之忘情地投入,那种激情烙刻在每一个字的横折撇捺中,每每想起来,都是得意而快乐的。
校报记者走进酒吧的时候,让这群正在兴头上的男孩短暂地骚动起来。
校记者打趣道:“把你们写进稿子,我的任务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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