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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同时诧异地问出口,随后又被彼此的默契逗乐。
我走进凉亭,微笑着对长子张鹤龄道:“不会打扰了你自斟自饮的‘雅兴’吧?”
“没有,晗姐能来,求之不得。”
张鹤龄客气地邀请我坐下。
“月下小酌好高的兴致啊!”
张鹤龄苦笑一下,“晗姐莫在取笑我了。”
仰头又是一杯,说道:“今日是我母亲的生祭。”
“对不起。”
我自知冒犯赶紧道歉。
张鹤龄摇摇头,“不知者不罪,何况晗姐是个性情中人,更没什么可怪的了。
晗姐可愿与我共饮一杯?”
我这才发现桌上还有另一只空杯,于是小心翼翼的问道:“你在等人?”
“是啊!”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我作势起身要走。
张鹤龄伸手把我扶住,“晗姐,他是不会来的,这许多年他从未来过。”
我听出他语气中的落寞痛楚,与往日的骄傲完全不同,剩下的只有脆弱,只好又坐了回来。
张鹤龄倒了杯酒递给我,我接了过来,故作轻松地说道:“我酒量不好,你莫要灌醉我!”
“关外女子以豪爽闻名,怎么会酒量不好呢?”
我心下一惊,慌忙解释道:“那是蒙古族和满,不和女真族的女子,我可是地地道道的汉人,自然不会饮酒了!”
张鹤龄微微一笑,然后意味深长地对我道:“汉人女子中‘天足’的可不多啊!”
“‘天足’?”
张峦、金氏和韵婷初闻我是女子时,那么仔细的打量我甚至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丝诧异,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这才恍悟过来,原来问题是出在我的“天足”
上了。
记得以前听柔姐说过,这裹脚也叫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
关于起源,是说法不一。
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
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但大部分人还是倾向于是始于五代末的说法。
据说,最开始的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一个叫窅娘的嫔妃,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
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窅娘便将脚用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
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
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到宋朝时也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人家的妇女是不裹的。
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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