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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劫匪(第2页)

独眼小弟话还没说完,便被胡腮壮汉冷冰冰地打断:“小四,不得多言。”

独眼小弟神色一顿,便很听话地不再言语。

龙星泽从他方才的神态话语中感觉到了他们对朝廷的不满和对皇帝的仇恨,这其中定有更深入的隐情。

“小兄弟,我们只是群劫财劫色的土匪,你最好马上乖乖交出身上的银两,我保证不会伤你分毫。”

胡腮壮汉盯着龙星泽大声说道。

“大哥!

跟他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千影阁为虎作伥,鱼肉百姓多年,今天就杀了他解解恨!”

一旁的光头小弟咬牙切齿地怒嚷道。

其他小弟也都被煽动起了情绪,异口同声地喊道:“对!

杀了他!

杀了他!”

看样子他们不仅仅是土匪那么简单,普通的山匪强盗岂能有这等胆量?毕竟千影阁可不是谁都敢得罪的。

而且从一开始投镖的力道来看,普通山匪也不可能有这么高深的武功。

龙星泽觉得他们的身份一定不凡,特别是为首的胡腮壮汉,看他气质出众,眉宇轩昂,目光中尽显霸气逼人,这绝不是一个普通土匪头子拥有的眼神。

“既然你们那么恨皇帝,又那么恨千影阁,就更应该有一番作为才对,男子汉大丈夫,躲在山林里当土匪为世人所不齿,不觉得羞愧吗?”

龙星泽面色冷静,语气沉着地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我身上没有银两,而且今天你们也杀不了我。”

“你这小白脸子会点儿武功倒挺嚣张!

你爷爷我杀人无数!

杀你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光头小弟说罢便举起手中的大砍刀朝空一舞,“这荒山野岭的,就算把你杀了也没人知道……”

光头小弟话还没说完,手脚便僵住,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因为此刻,一柄剑就横在他的脖颈,这剑散出奇异的光,一看便知是附魂剑,不过光是白色的,就表明这把剑的附魂不是战斗型魔族,只是一般的魔魂,虽有威力,但并不高。

自从季峰在军中普及了附魂剑以后,除了帝国军人,只有皇族侍卫,达官显贵才配使用战斗型魔族之魂铸成的附魂剑,而这些剑散发出的异光都是色彩明艳的,只有普通魔魂铸成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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