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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朋仙友(..)”
!
“启……启禀王爷,城东庙儿沟的土匪溜子草上飞勾结几只朝鲜花马队一……一起杀进城来了!”
“什么?居然让一伙儿土匪杀进盛京皇城?城里小三千驻防旗军都是干什么吃的!
盛京将军在哪里?可曾带人出来平乱?!”
“我的爷!
那些花马队都是些没面目的生脸子,在城里见人就杀,半点交情也不跟你套,咱又何苦去招惹撩拨他们?还是赶紧带着后宅家眷躲去地窖里避一避,等这些贼抢够了东西自然就走了!”
“对对对,赶紧去人嘱咐福晋丫鬟们下地窖子……胡管事人呢?让他赶紧找人去前院院门处挨个上门杠子,能拖一阵就是一阵!”
书中代言,这花马队就是流窜于中朝边境之间的马匪,一旦某国搜捕缉拿地紧了,就逃去边境对面躲避。
盖因这些马匪所骑马匹的毛色驳杂不一,故得名花马队。
与关外寻常土匪山贼相比,花马队的流窜性更强,所占的地盘更加不固定,行事手段也更为凶残,一旦有商旅客队被其撞见,往往既劫财也要命,绝难留下一个活口。
奸不奸那得看有没有好“对面击剑”
这一口的,反正烧杀抢掠一定是占全了!
上述种种特点导致关外普通民众大都对异族花马队谈之色变恨之入骨,闻名足可止小儿夜啼。
甚至到了1895年甲午战争时期,借道海路,从旅顺入侵辽宁省的日军也被少数不明真相的当地群众当成是臭名昭著的花马队。
那年头鬼子们也穷,自然对马匹毛色没啥好讲究的,反正能骑就行……再说这烧杀抢掠也是鬼子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本事,丝毫都不逊色当年的朝鲜花马队。
闲言且住。
闻听是凶名素著的花马队进城,原本提刀戴傩杀气腾腾的老王爷顿时脸上一惊,就连边上胡管事索尔果等人也是齐齐脸色煞白,一个个都如同霜打茄子般……蔫了。
在回话那下人一句句提点之下,老王爷好容易颤颤巍巍地开腔交待了几句场面话。
接着就听“当啷”
一声脆响,老王爷手中攥的刀子一下子滚到地上,整个身子也哆哆嗦嗦地筛起糠来。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身手矫健的汉子推开身前之人,三两步冲到老王爷面前单膝跪倒:“阿玛休慌!
儿子带着人保家来了!”
这一嗓子喊过,老王爷原本已经惊出七窍的魂魄好歹回来大半,长舒了一口气后这才定睛仔细打量跪在自己面前那人:“安布禄?是你!
你身后这些都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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