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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算我死,也死得其所。
我已经认识好几个,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了。
小小、文静、倪行、郑西洋,还有江洵,谢星洲,他们要是发现我莫名其妙地失踪,应该……不会无动于衷吧?
李润安有本事给一个人的失踪,安排一套天衣无缝的说辞吗?
我脑子很乱,进门之前,甚至想过打电话给那个秦警官,可一旦那样,我所设想的一切,可能都不会来临了。
进门前,我有了心理准备。
一旦他碰我,就无所不用其极地弄死他。
听他那么说后,我反而奇异地镇定了下来,冷笑着问他:“那有没有人说过你很虚伪?杀人犯。”
后面这一声称呼,我刻意加重了语气,为了诈他。
他心理素质真的好,竟然顺着我的话,状若恍然,语气玩味道:“原来你以为那个学生失踪是因为我?”
“别说不是你!”
“当然是我。”
他凑近我耳朵,用极轻极低的声音说,“不过你这会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向警察告发我吗?单纯的孩子。”
那一瞬间,我想起李文若了。
基因真是可怕。
他那个女儿,将他血液里的虚伪阴毒,继承了十成。
李润安,应该很喜欢那种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或者看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成就感吧,在我沉默后,又饶有趣味地说:“不过你放心。
我不会给你和她一样的下场,你这么可爱漂亮,我可不忍心将你结果了。
等会儿我会给你多拍几张照片,保证以后你能随时看到自己叉开双腿的样子……”
该不该说我荣幸?
见识到一个平素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私下里最龌龊下流的一面。
那之后的一切,我没办法用语言来讲述了。
他就和所有电视小说里,那些凶相毕露的禽兽一样,而我,神经绷成了一条极细的线,捶打踢踹顶咬,所有手段用尽,终于在一个他被折腾得怒极反笑,好像觉得极其有意思,征服欲更盛的瞬间,拔下了头发上那一个发梳,狠狠插进了他脖子。
那个发梳不算贵,是我周内在校外精品店,多番比对,花了八块钱,专门买的。
它插在头发里其实不打眼,就像一个水钻点缀,很普遍的,会招女孩子喜欢的细长发卡。
可拔出来却会让人发现,它几乎多半个巴掌那么大,看上去像一把略弯的小梳子,插进头发的前端削薄尖利。
脖颈上鲜血直流,李润安整个人,变成了发狂的野兽。
我真正激怒了他。
我深知彼此力量悬殊,在那一下后,连滚带爬地往门口冲,没到客厅,又被他拉了回去。
他的血流了一地,将我拖拽一路,看着那一道道血痕,我浑身几乎失了力气,因为那个场面,实在太像凶案现场了。
我发疯一般地喊叫起来。
我并不想死。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怕得流泪了。
原来生死一线是那种感觉,直到真正遭受到死亡威胁时,人才能看清自己内心的想法。
我想活,还想好好活。
得第一,交朋友,考大学,有一个美好的,自由独立的未来。
我那一脸泪水,应该真正让李润安兴奋起来了吧。
重生七零漫漫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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