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 刑法(第11页)

解朝服而幕之。

号天而哭之。

曰:子乎子乎?天下有大菑,子独先离之。

曰:莫为盗,莫为杀人。

荣辱立,然后睹所病,货财聚,然后睹所争,今立人之所病,聚人之所争,穷困人之身,使无休时,欲无至此,得乎?匿为物而愚不识,大为难而罪不敢,重为任而罚不胜,远其涂而诛不至。

民知力竭,则以伪继之。

日出多伪,士民安取不伪?夫力不足则伪,知不足则欺,财不足则盗。

盗窃之行,于谁责而可乎?”

这一段文字,见得所谓犯罪者,全系个人受社会的压迫,而无以自全;受社会的教育,以至不知善恶(日出多伪,士民安取不伪),其所能负的责任极微。

更以严刑峻法压迫之,实属不合于理。

即不论此,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于事亦属无益。

所以“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论语·子张》),这固然不是彻底的办法。

然就事论事,操司法之权的,存心究当如此。

司法上的判决,总不能无错误的。

别种损失,总还可设法恢复,唯有肉刑,是绝对无法的,所以古人视之甚重。

这究不失为仁人君子的用心。

后来反对废除肉刑的人,虽亦有其理由,然肉刑究竟是残酷的事,无人敢坚决主张,始终没有能够恢复。

这其中,不知保全了多少人。

孝文帝和缇萦,真是历史上可纪念的人物了。

反对废除肉刑的理由安在呢?《文献通考》说:“汉文除肉刑,善矣,而以髠笞代之。

髠法过轻,而略无惩创;笞法过重,而至于死亡。

其后乃去笞而独用髠。

减死罪一等,即止于髠钳;进髠钳一等,即入于死罪。

而深文酷吏,务从重比,故死刑不胜其众。

魏晋以来病之。

然不知减笞数而使之不死,徒欲复肉刑以全其生,肉刑卒不可复,遂独以髠钳为生刑。

所欲活者傅生议,于是伤人者或折肢体,而才翦其毛发。

所欲陷者与死比,于是犯罪者既已刑杀,而复诛其宗亲。

轻重失宜,莫此为甚。

隋唐以来,始制五刑,曰笞、杖、徒、流、死。

此五者,即有虞所谓鞭、朴、流、宅,虽圣人复起,不可偏废也。”

案:自肉刑废除之后,至于隋代制定五刑之前,刑法上的问题,在于刑罚的等级太少,用之不得其平。

所以司法界中有经验的人士,间有主张恢复肉刑的。

而读书偏重理论的人,则常加反对。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冷王的爱妃

冷王的爱妃

★全文已结局,本书出版名为弃妃不好当,2010年10月已经出版上市~全国各大正版书店有售!-二十一世纪演员苏落落,穿越到古代重新生活!有她这么倒霉的吗?穿越就穿越吧,还碰到这该死的男人,冷情的告诉她嫁入了王府既不再是公主更不配当王妃!吼!哪里有这么霸道冷血的男人?身体的原主人竟是明睿皇朝长公主,嚣张跋扈人人生厌,残忍杀害明冽寒所爱之人,只为嫁给他!却在成亲之后被他鄙夷甚至报复!摊上这副身子的一切命运,苏落落的幸福,终归何处?...

都市修真强少

都市修真强少

叶辰,一个身负亡宗之仇的丹药宗师,逆天重生在同名的纨绔大少之身。  重掌神秘黑鼎,身修焚天道诀,修真路,昔日仇,他热血高歌。  英雄行,美女伴,他许她一世柔情,她伴他血染苍穹。且看叶辰如何创下热血传奇!...

超牛管理员

超牛管理员

第六百三十九章幸福生活(大结局)  以前的那些个古代的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现在的社会能够发展到如此的境地,他们永远都不会想象到,现在的人们能够有着这样的生活...

神笔非马良

神笔非马良

因为虚拟写作系统的BUG,韩东意外的进入了自己创作的小说的虚拟世界,故事也因此而展开。...

豪门战婿

豪门战婿

他,是夏国最年轻的战神!驰骋沙场,战功赫赫!他,是花都龙头企业的总裁!身价不菲,权势滔天!可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他隐藏身份入赘苏家,被人戳着脊梁骨过日子。一代天骄沦为万人唾弃!丈母娘的嫌弃,小舅子的欺凌,以及夏国神秘组织的巨大阴谋如今,他退役归来,只想安心度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