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华在沙漠之中艰难跋涉,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走到晚上。
走了几万步之后,鞋子终于是踏破了,只能是赤脚走路,等到天黑的时候他的双脚已经动的麻木。
还好他可以运转先天罡气,护住周身,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寒气的侵入,否则的话,双脚早就被冻坏了。
一连在沙漠之中走了十几天,最后身上的水和干粮全部耗尽了,到了第十八天天黑的时候,王华竟然感到有些头昏眼花,嘴唇发干,喉咙沙哑,显然是脱水的症状。
幸亏是晚上,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位到沙漠之中打黄羊的猎户,猎户将王华带到了留守的营地之中,给他喝了一些热水,才算是勉强恢复过来。
王华还在这猎户的营地之中看见了黄羊皮缝制而成的羊皮衣和皮帽子,立刻就买了下来,全副武装的穿上,在营地补充好水和粮食,第二天走在外面竟然不怕黄沙的侵袭,只是自己光脚走在沙漠之中,白天抵挡不了酷热,晚上抵挡不了寒冷。
于是他只有每走一步,都可以将更多的先天罡气灌注在脚下,力求不让酷热和寒冷将自己的脚指头冻坏了。
在沙漠上行走过来的一路上,最受罪的还是王华的脚。
好不容易爬过了一道沙丘,望了望四周,荒凉一片,寸草不生,到处都是永恒的死寂和孤独。
迎着漫天的风沙,站在沙丘之上望着那一望无际的沙海,心中豪情万丈,不由的想起了岑参的那首边塞诗:“君不见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此情此景,在沙丘上站了好一会儿,王华才走下去,继续爬另外一座沙丘,一山放过一山难,一步步继续沿着日落的方向向前走。
一路西行了四个多月,王华终于是走出了雅克拉玛干沙漠,走到了天山脚下。
这个时候,大雪融化,寒冬过去,春天来临,一路上,雪水融化,流淌在地面,春雨绵绵,到处都是泥泞,路边不时有野花绽放,五颜六色,缤纷灿烂,一路走着走着,倒是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的意境。
开始的时候,王华还不适应,但是渐渐的过了一个多星期,他就好像是一个西行的苦行僧一般,习惯的行走,浑身的衣服也不知道换了多少套。
每隔几天,他都会在沿途的乡镇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和衣服,反正随身带了一张几十万的卡,倒是不缺钱用。
一路跋涉,他总是刻意躲避人群,故意朝着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的地方走,很少碰见人和人打交道。
一路上寂静,孤独,每天面对的只有自己的内心,这使得王华渐渐的忘记了社会尘世的喧嚣,心灵上的杂念被洗涤干净,无念无想,似乎自己的心灵也融入到了这片广阔的天地之中。
他在一步步的行走之中,忘记了一切,甚至忘记了自我,感觉自己就是天地的一部分。
天山山脉雄伟壮丽,格纳斯湖之中流传着水怪的传说,不过山上游人太多,王华不走大路,自然也不会在这上面浪费许多时间。
到了天山之后,便转道向北,六月初,王华进入青藏高原。
这几个月,他的身体经过风吹日晒,原来略微白嫩的皮肤已经形成了灰黑色,只是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地为床天坐被,身体不但没有垮下去,反而是越来越健壮,脚步越来越有力。
...
...
闲王非贤王,赵颜穿越成为北宋英宗的第三子,本来声名狼藉的他也没什么争名夺利的心思,一心想要做一个清闲的王爷,喝着小酒品着美食,身边再有几个美女相伴就更完美了。但是做为一个后世人,赵颜的言行举止在古代人中就像是夜晚的探照灯一样,散发着刺眼的光芒,无论是他穿越时带来的各种物品,还是他自身的才能,都让赵颜在不经意间吸引...
处对象前总是被关小黑屋的系统表示自家小姐姐关自己禁闭是因为忙着做任务。我不气,我一点也不气。别人眼中的某人颜好,能力强,背景高。某痴汉眼中的沈扇自家媳妇就是可爱,就是有一点不好,不怎么理人。处对象后仍然总是被关小黑屋的系统表示谈恋爱的小姐姐怎么这么丧心病狂。我还是不气,一点也不气。沈扇眼中的某人一副邪魅炫酷的拽样也掩饰不了那痴汉的本质。某痴汉眼中的沈扇自家媳妇越来越可爱...
七年后她携三个萌宝归来复仇,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她离开时他会已经堵上门来了。...
无意中得罪了上司的情人,被同事整蛊要去采访全市最最神秘的黄金单身汉,苏筱黎简直欲哭无泪,而最让她无语的是,传闻中这位莫祁轩莫总裁性格冷酷,不近女色,可是为什么一见到就是这副差点要吃了她的表情,还口口声声质问三年前为什么害他?拜托,她三年前还是个学生,哪里有能力害到他大少爷啊?什么?火灾?这件事她倒是有印象呢,不过等一下,难道三年前把她从火灾中救出来的那个人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