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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叔重重叹息一声,接过一口气喝尽,平复了一下情绪,方才继续道,“世人只知曾将军百战百胜,却不知其中另有奥秘。”
“哦?”
“那便是炎月印的秘密。”
章叔低哑的声音微微一沉,“只是这个秘密,这世上知道的人,怕早就死绝了,我能窥其堂奥也是因为一次很偶然的机会。”
“当年十万鞑靼来袭,曾将军率我等区区数千人应敌与塞门。
次夜,李参将精选良兵三百偷袭敌营,其中便有我。
那场景——火光冲天,血色四溅,我至今历历在目。
后来我等撤离之际,敌方弩手已赶至,我就用这铁环为李参将挡了致命的一箭。”
章叔撩起衣袖,细如老藤的手腕间赫然套着一只锈迹斑斑的铁环。
“此乃通臂拳的护具,我年少时赴江都拜拳师习武,后来便一直随身携带。
事后,李参将为感谢我,特意在军帐中置了陈年好酒宴请我。”
章叔回忆起此段往事,颇有些自得,他脸上带着一丝笑意继续说道:“酒过三巡,聊起家常,才发现我俩不光是同乡还都曾在江都习武。
哈哈,真是巧了,所谓他乡遇知己,于是我们索性开怀畅饮,我酒量不错,李参将喝的酩酊大醉之际,我还有七分清醒。
我就说起曾将军的十全战绩,可堪比冠军侯封狼居胥,那李参将借着醉意,就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什么秘密?”
钉子伸着脖子,探头探脑地从车帘外钻了进来,显然是在外偷听了一路,还被吊足了好奇心。
“他说曾将军百战百胜与他家大小姐曾思瑶有关。”
“大小姐?曾将军有女儿?我没记错的话,他只有两个儿子啊。”
金爷疑惑地皱起眉头。
“呵呵,两子是他正房夫人所出,我说的这位大小姐,是曾将军的爱妾所生。”
“爱妾?庶女?这倒是闻所未闻。”
金爷一边摇着头一边浅笑着。
“不错!
李参将说曾将军的爱妾鲜有人知,长得极美,来自延绥附近一个神秘的部落,她生下的女儿也并不为外人所知。
李参将还说曾大小姐的左臂上有个鲜红的新月印记,称为炎月印,乃是她母族中一种秘宝附着其上而成,此印世代相传,且只传女子。
有此印者,能勘透人心,洞察万象。
是以有曾小姐的相助,曾将军才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荒唐。”
金爷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据我所知,曾铣本就是个少年奇才,十二岁出口成章,二十得中进士,之后仕途上一马平川。
他初建战功是平辽阳之乱,那时他不过二十四岁的年纪,哪来的闺女给他指点迷津。”
“少主,我当初也是不信,曾将军确实是少年成名,英名远播,可是他中年之际出击鞑靼,以少胜多打得他们溃不成军,立下的那些赫赫战功,确实赢得有如神助啊,而且,有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有一年除夕,塞上没有任何敌情,日沉西山,大伙儿开宴欢庆一起守岁,谁知子夜时分,曾将军突然下令所有将士出战应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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