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是这锦裙的颜色跟茄子一样是什么鬼。
还有那头发上戴的蝙蝠纹镶琉璃珠颤枝金步摇,沉得好像随时都要掉下来了。
最重要的是,张氏脸上的脂粉涂得太厚,和脖子的颜色根本不一致啊。
以前张氏在院子打扮比较简单,看起来也很顺眼,但这精心打扮起来,就让人不敢恭维了。
“这样穿有什么问题吗?”
张氏被女儿质疑,有些不自在的拉了拉裙摆。
这条锦裙可是柳姨娘陪她一起选的,号称寸布寸金的上好蜀绣。
她头上的步摇,也是极其贵重的。
脸上用的脂粉,都是京城最贵最好的。
是的,张氏这个乡下出声的暴发户,一向认为最贵的就是最好的。
梅香在旁边听了大小姐质疑夫人的长相,心里浮现一个念头,原来不是自己的眼光有问题。
她早就觉得夫人只要仔细打扮起来都有点怪怪的,但又不敢直说,毕竟那些东西单独摆放的时候,还是非常漂亮的。
玉子珊脸皮抽了抽,实在不好说张氏这身打扮就像根移动的茄子,而且还是带黄顶的。
“母亲,您不觉得这身紫色太抢眼了吗,而且和轩哥儿这身红色放在一起,也不好看。”
不过为了不打击张氏,玉子珊只能选择委婉的方式。
“是这样吗,那你觉得娘穿什么颜色才和轩哥儿比较配?”
张氏倒不在乎自己什么样,她比较在乎和儿子站在一起不好看。
“我先看看您都有些什么衣服吧。”
玉子珊跟着张氏进屋,一件件翻看她的大衣服,却差点没有被照花眼。
红黄蓝绿青红紫……
每一件的颜色都十分抢眼,放在一起都能拼成一道彩虹了。
老实说,这些衣服的布料都十分昂贵,上面的刺绣也精美无比。
可问题是这些颜色都不配张氏啊。
张氏的皮肤微黑,这么艳的颜色穿在身上,会显得她又黑又暗,跟个村姑一样。
玉子珊挑来挑去,最后选了一条比较素的木兰青双绣缎裳,再配月白的飞鸟描花长裙,腰间是一条带珍珠流苏的腰带。
然后让梅香帮张氏梳了个垂髻,戴了点翠嵌珍珠岁寒三友头花簪,再斜插一只丽水紫磨金步摇。
耳朵一对景泰蓝红珊瑚耳环,手上一对羊脂玉镯子。
脂粉就不用擦了,张氏虽然黑,但皮肤还算细腻,涂点口红就可以了。
就这样一打扮,黑土挫的张氏立刻变得高贵起来。
就连张氏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虽然糊涂,但也能看出这身打扮比刚才好看不知道多少倍。
那青白素色的裙子提亮了她的肤色,腰上的珍珠流苏,遮住生产过后微凸的肚腩。
头发整齐的梳在后面,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整个人都显得精神起来,那微红的嘴唇又带了点娇媚。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她是神技局的特工鬼医离月,绝代风华,一双素手,可起死回生。她是相府弃女,无才无德又‘貌丑’,替嫁不成,反身陷花楼。一朝醒来,当她变成她调戏美男撕白莲,治病救人名天下。当她赚的盆满钵满,准备逃之夭夭之际,债主上门了。某女哭,为何她随手调戏的美男,竟会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女人,调戏完了本王不用负责的吗?男人一脸阴鸷的靠近。王爷,有话好商量!去床上商量如何?安临月扶腰泪奔,说好的商量呢?...
欲成仙者得天命,得天命者命苍天。这是一句自古便流传在修炼界的古言。东荒星第一强者独孤傲天偶得天命珠,却在闭关之时遭自己侍妾联合外敌偷袭至死。再次醒来,独孤傲天发现自己带着天命珠,灵魂重生到了海蓝星一个叫李傲天的平庸少爷身上。怀抱绝色天香,脚踩各路天骄,为报前世之仇,李傲天逆袭崛起,踏上了一条重攀巅峰之路真正的强者,就应该站在苍穹之巅,指点江山!李傲天语...
重生前,在渣男贱女的哄骗下,她把那个用命去保护自己的男人推开,在订婚前夕和渣男私奔,却被狗男女绑了炸弹,炸得粉身碎骨。临死前,是那个男人抱着她,陪她一同赴死。重生后,她誓要让那些渣滓百倍偿还!上辈子她是他的软肋,害了他的性命。这辈子,她要远离他,这个如神祗一般的男人,不该有软肋。但事与愿违,他步步紧逼。做我的女人,我帮你虐渣,你帮我暖床。...
...
主角叫房遗爱高阳公主的书名叫房遗爱高阳公主重生,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大名府白衣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大唐原谅帽之王房遗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