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如此,宠物狗也有看家护院的职责,说不定见了生人也会叫。
我得加倍小心。
第一步得把我的单肩包从它鼻子底下拿回来。
跟动物相处,其实我比跟人相处有自信。
在认识小霸王以前,我的未来理想有两个,第一是当书店老板,第二是当动物园管理员。
我觉得这两个工作都挺悠闲。
小时候爷爷奶奶家养了许多猫,每只猫都喜欢在我看书的时候趴到我腿上,有些实在抢不到位置的,就干脆趴我头上。
我就是带着满身的猫看完45卷《哆啦a梦》的。
后来和老爸一起住的时候我还养过狗,那只小黄狗总用黑漆漆的眼睛望着我,似乎想要说话似的。
有时我觉得它不光能听懂我的话,我也能读懂它的一些想法。
在广场上散步时,总会有猫啊狗啊的往我脚边蹭。
他们的主人不管是少男少女,大爷大妈,第一眼见了我总要吓一大跳。
但是看到他们的宠物和我打成一片,我也表示出很喜欢宠物的样子,于是最后都会和我攀谈起来。
“咦,我家点点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喜欢啊!”
“小伙子家里也养狗吧?听说养狗的人身上都有狗味,其他狗也能闻出来!”
有一次在公园里,一个小正太看着我和他家的萨摩犬玩钻圈的游戏(我用双手环成一个圈),一边看一边傻笑。
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小正太不怕我。
“诶?你这个熊孩子有啥可笑的啊?家长都不在身边,难道就不怕我把你拐卖了?”
小正太双手拄着下巴趴在绿色长椅上,两只脚在屁股后面荡来荡去的。
只是笑,不说话。
后来他父母见到儿子跟我这么一个目露凶光的人在一起,匆匆忙忙地地把儿子领走了。
小正太被父母抓着胳膊领走之前,还回过头来笑嘻嘻地跟我说:“大哥哥下次再一块玩吧!”
谁想和你一块玩啊。
其实我只想和他的萨摩犬一块玩,被萨摩犬温热的大舌头舔到手,还蛮舒服的。
我曾经养过的那只小黄狗从小就身体不好。
那两年来,我一直带着它跑各种宠物医院。
虽然也有治疗得当,在阳光下跟我在草地上跑跑跳跳的时光。
但终究还是没能抵得住疾病的侵袭,安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去世了。
我没要老爸帮忙,一个人把它埋在小区的花园下面,自此以后再也没养过狗。
我很羡慕能养狗的人,我羡慕他们的勇气。
我再也没有那样的勇气了。
啊,说着说着居然有点伤心了,我还是集中精力对付这只雪橇犬吧。
“罗罗罗罗罗罗~~~~~”
雪橇犬一脸呆相地看着我,没反应。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
继母逼嫁,男友劈腿,还被陌生男人拖上床!方小鱼不禁掩面我怎么这么惨!一夜缠绵,竟然中奖,大着肚子的她又被赶出家门,方小鱼长叹原来没有最惨,只有更惨!谁知时来运转,带着包子的方小鱼竟被传说中的高冷总裁捡回家。从此,上班有人送,下班有人接,包子还有人带,只是总裁怎么夜夜要爬她床?这晚,被总裁大人又一次扑倒的方小鱼不由大叫沐攸阳,你大爷的高冷呢!...
...
她,二十一世纪医药博士,一朝穿越成农家庶女,爹娘懦弱,爷奶无情,将她五两银子贱卖给了村里的赵残废。这种命运她暂时无法抗衡,只得先隐忍积攒财富,有朝一日远走他乡恢复自由,种菜,卖卤肉,卖菜单,卖药方。只要是村里没人稀罕的,在她手中统统变成钱了。极品亲戚和爷奶爹娘又开始眼红,偏偏,嫁的丈夫貌似不是残废,还有着一身好本领展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