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那闪着银光的银枪划破长空、划过日影,飞快向他刺来,阎行开始后悔了,他真后悔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居然回来与马超大战。
当发现银枪飞来时,银枪已经飞至阎行不足一丈之距了。
阎行豁出去了,挥枪一击,打偏了飞来的银枪,枪头并未刺中他;但银枪仍然砸中了他的头盔,猛地一击,把他的头盔砸得碎裂。
两军将士再次爆发出一阵惊呼来,战场上热闹极了。
头盔一碎开,掩盖在头盔下阎行的长发也立即披散开来,让阎行看着狼狈极了,惶恐不安。
阎行以为马超这就停了,正想着回身逃开。
但下一秒,银光一闪而过,突然他的左手上传来一阵猛烈的疼痛。
阎行低头观瞧,他的手臂上的铠甲已经碎裂,一把卷刃的剑贴着他的骨头,已经刺穿了手臂,鲜血立即染红了衣袖。
阎行大惊失色!
原来,此乃马超之计:马超先趁阎行毫无防备,掷枪而击,阎行能在须臾之间打偏银枪就十分不易了,根本没有精力再看马超;马超却在掷出银枪后,又立即拔出剑,掷向阎行。
一枪一剑疾速飞来,阎行如何能抵挡?故而被银枪打破头盔,剑刺穿手臂。
阎行此时也无法再镇静了,也不把剑拔出,也不再大战,立即回身逃向叛军阵营。
马超也不追赶,那把掷出的剑并不是什么宝剑,昨日一战后就卷刃了,所以他也不打算追上去问阎行把剑要回来。
只是银枪可是利器,马超把银枪拾起来。
阎行逃回来,手臂上还直直地插着一支剑,叛军看了都唏嘘不已,这可是叛军第一猛将,却在马超手下抵不过三十合,红缨被削去、头盔被打碎,头发披散,手臂被刺穿,可谓惨败之极。
而且阎行还惶惶如丧家之犬地逃回来了,连再与马超交战的勇气也丧失了,让叛军士兵们都颇为害怕:阎行尚如此,那他们又怎么办?
韩遂和成公英也十分震惊,他们都以为就算阎行不能取胜,也不会太过惨烈,却没想到阎行这么快就败了。
看来趁机掩杀过去,这一计是进行不下去了。
而反观庞德、马岱和段煨这边,见马超迅速打败了庞德,叛军果真吓得畏畏缩缩,立即率领三万精骑发动冲锋。
马超拾起银枪来,也冲在最前。
马超军士气大涨,斗志昂扬,三万骑奔动起来,裹挟着阵阵喊杀声、动地马蹄声和冲天烟尘,气势如洪水倾泻,势不可挡,一瞬间就要冲到叛军这里。
成公英的坐骑被吓得长嘶起来,成公英死命勒住缰绳,心想他的马都如此,其他的士卒肯定都闻风丧胆了。
也确实是如此,叛军见马超如此英勇,又见他挥军掩杀,自然生出怯战之意。
成公英焦急地道:“主公,马超军士气雄壮,我军挡不住其锋芒,不如暂退!”
韩遂也知不可以胆怯之兵去敌气势汹汹之敌,这是逆流而上,难上加难。
于是并没有执拗,道:“听令,全军向后退转,前军变后军,后军变前军,快快退入营中!”
叛军虽已闻风丧胆,但仍然秩序井然。
一本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子的小说,范闲的弟弟应该叫什么,范多余,不是范熟在这个多智若妖的世界里,想要活着畅快些,只有一个办法。我看他起高楼,我看他宴群宾,我拆了他楼,看他还剩几人。如书名,第一个世界就是庆余年了后面的世界可能会写都市。第二个应该写混合一些的世界,比如说王多鱼什么剧接下来待定中...
杏花村出了个福娃娃,家人疼,村人夸,福气无边乐哈哈。强势偏心奶我就是偏心囡囡,你们不满那也得忍着!炫孙狂魔爷你问这是什么?我家囡囡给我泡的人参灵芝茶!温柔溺宠娘女娃儿要娇养,囡囡别动,这活让你哥哥做!实力争宠爹囡囡,爹带你玩飞飞,骑马马,快到爹爹这来!柳玉笙在家人身后笑得像朵花。一支金针医天下,空间灵泉百病消,陪伴家人红红火火,可是有个男人总往她闺房钻。笙笙,今天还没给我治病。那个王爷,虽然我是神医,可是我真的不懂治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你是。我不是。他是权势滔天的南陵王,世人都说南陵王风光霁月君子谦谦,如天上明月圣洁。可是当他有了柳玉笙,他就变成了疯子。为她,不疯魔不成活。(男女双洁,护短,绝宠,治愈!甜甜甜!一路甜到底,全程无虐,欢迎入坑!)...
...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
...
一针在手,治病救人,赠医施药,贪财好色见利忘义,人称鬼医重生归来誓要报仇,腹黑手狠,护短记仇,心眼小正面刚人前人后两张脸,救人反被人惦记上了,未经同意就被选为妃斗智斗勇斗天斗地,斗出一个锦绣人生,斗出一个独宠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