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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从外面走进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他现穿着一身正装,看起来高大英俊,不过领带却是歪歪扭扭的,而且满脸通红。
浑身酒气浓郁,手里还拿着一瓶芝华士。
我根本没抬头,光是闻着他身上的酒气就知道他是谁了,酒鬼比利。
此时,我正坐在一个大型的密封实验室内摆弄着手里刚刚收到的人类基因。
这是宝拉公司交予我的人类基因样本。
用于研发“多物种基因混合”
项目。
“唉,这都什么啊?精神病患者,残疾的乞丐,还有八十多岁的老人,根本不符合我的要求啊。”
我眉头紧锁,这宝拉公司也太过儿戏了吧?这么重要的实验项目,竟然给我这些不合格的样本。
“那我怎么样?用我的基因样本做科研肯定没问题!”
酒鬼比利冲我咧嘴一笑,并且往嘴里再次灌了一大口酒。
“你?算了吧,酒精会破坏脱氧核糖核酸的,所以你的基因早就破损了,更不合格!
劝你啊,少喝酒,伤身!”
我毫不留情的对比利说道。
“酒可是个好东西,喝酒能打开我的思维,更好地帮助我工作。”
酒鬼比利完全听不进去我说的话。
“不行啊,还得重新申请,这批基因样本用不了。”
我叹了口气,见面前的几只样本放在了一旁。
“亲爱的齐,亚洲人都像你一样纠结不懂变通吗?你完全可以用你自己的基因样本不是吗?嗝...”
比利晕晕乎乎的对我说道。
紧接着“噗通”
一声,这家伙直接躺在了地上开始脱衣服。
“怎么总给我添乱呢?我真是服了,酒有那么好喝吗?”
我嘟嘟囔囔的站起身,想把他抬到椅子上。
可一时间我还真就抬不动他,这家伙就像死猪一样沉。
废了好大的力气,我才终于把他抬到椅子上,开始思考刚才比利说的话。
我虽然平时也会抽烟喝酒,但没达到酒鬼的程度,一个月两个月能喝一回就不错了。
而且我才不到二十五岁,所以我的基因应该挺适合的,倒不如就用我自己的基因,这样以后我也能随时提供自己的基因以供研究。
想到这里,我将自己的血液抽出一管备用,然后将血液中的基因提取出来,放入零下二十度的冷藏柜中。
后来研究的还算顺利,我所提供的人类基因占主导地位,以人类基因为核心,其他物种基因为辅助,最终创造出了人类史上第一颗混合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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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始至终,“多物种基因混合”
这项科研实验,人类的基因从头到尾都是我所提供的。”
我并不清楚这件事是不是导致我现在这副模样的前因,不过想来也只有这个因果关系能够解释的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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