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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不由得笑:“又不是军令,不要这么拘束。”
话虽这么说,十三还是恭恭敬敬退得远远的,这才站直了身子捧着烤鱼轻轻咬了一口,大帅所赐,又极鲜美,自是觉得世上再无如此美味。
天渐渐擦黑,玉盘似的明月解开了面纱,清澈如水。
连吃了五六条烤鱼,吃鱼的时候莎娃兴奋的对叶昭叽里呱啦了一番,想也知道是说鱼肉鲜嫩,现在她却安静下来,呆呆看着天上明月,碧眸中渐渐浸满泪水。
叶昭知道,她定然是想家了,其实她刚刚十六周岁,比蓉儿仅仅大三岁,虽给人的感觉明显跟蓉儿不同,一个是火辣性感美女,一个是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
可说到底,莎娃年纪还小,只怕还没过十六岁生日,流落在异国他乡,时间长了,就算没什么眷恋,可又如何不思念故乡?
看来,等广州勘定,却是要考虑一下该拿她怎么办了。
站起身,叶昭道:“走吧!”
莎娃慌乱的起身,一把就抓住了叶昭的手,“带……上我。”
却是生涩硬邦邦的中文。
叶昭愕然,随即知道,定是跟玛德教士学的,就准备见到自己时说呢。
“带上我”
,莎娃迷人的碧眸全是哀求。
叶昭终于点了点头,“好,带你去花城!”
莎娃脸上立时雀跃,但她还是紧紧抓着叶昭的手不肯放松,好似就怕叶昭再丢下她不理。
叶昭没办法,也只好牵着她的手走向坐骑,柔滑光洁的小手,多少令叶昭心里有几分异样感觉。
莎娃名正言顺的住进了花城大帅行辕,而七八日后,和议钦差肃顺就到了花城,早几日收到六百里加急闻知六叔来和谈,叶昭就有些无奈,六叔出名的强硬派,由他来议和反而不美。
看来六王爷是决心不趟这浑水了,想也是,现在广东是自己的天下,派来他亲近的议和大臣谈的好谈不好的只怕功劳全是自己,过错全是人家的,只怕更担心自己设了什么局来装他。
肃顺到花城的时候乃是黄昏时分,叶昭接了他回行辕,说是要叔侄俩好好喝一杯。
大帅行辕后花园不大,不过花圃争奇斗艳,脚下细草如云,倒是令人神气一清。
凉亭里,架起了叶昭要铁匠打造的烧烤炉子,石桌上,一盘盘摆满了串起的肉虾蔬菜,井拔凉水镇着一小木桶啤酒,炎炎夏日,喝冰啤吃烧烤可不快哉?可惜没有冰,若是在京城,王府倒是有冰窖。
在这个年代,后世下里巴人才会享受的生活却要叶昭很是费了些力气,当然,在今世能享受的生活,例如珍稀菜肴等等后世就算世界首富却也品尝不到了。
而当肃顺见到金发碧眸的莎娃,脸色就古怪起来,莎娃却是兴奋的紧,叽里呱啦的说个不休,跟着东方男,生活不一般,这段日子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莎娃见到肃顺时,更露出迷人的微笑伸出了裹着白纱手套的小手,那个厉害男人的叔叔,自然要对他和睦一些,给个天大的面子,不然若别的人,想吻手礼?那门都没有。
莎娃觉得自己很礼貌,肃顺脸几乎都绿了,尤其是莎娃穿着白纱裙,坦胸露肉的,那欺霜赛雪的粉嫩肌肤耀得人眼疼。
哼了一声,肃顺就坐在石凳上,若不是侄子今非昔比,换第二个人,早就发作了。
叶昭微笑坐了肃顺对面,如果说以前他没有资本挑战任何世俗观念,可现今,却显然不同了。
尤其是身边亲近的人,完全可以冲击冲击他们的思维,就算不认同自己,那也没什么关系。
“六叔,莎娃乃是夷妇,这衣着打扮六叔不要太苛求了,以后与洋人打交道多了,总要习以为常。”
肃顺微微蹙眉,语重心长的道:“景祥啊,你扛起广东这片天不容易,可忠言逆耳,良药苦口,莫得意忘形啊!”
说完肃顺觉得话有些重,又道:“少年人,喜欢稀奇事物难免,可传到京里,旁人会怎么想?”
叶昭微微一笑,说道:“就算得意忘形,也是在六叔跟前儿不是?要六王爷在,他想看莎娃,我还不给他看呢!”
肃顺不由一笑,脸色也缓了,“你呀,还没昏头。”
这侄子带给肃顺的惊喜太大了,真可说是一战定乾坤,名声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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