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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一人足矣(第2页)

这也是李天一直不愿意说自己过去的原因。

真的,在林依身边待久了,李天内心的那股戾气会变得很平淡,只有到了这个到处都是血腥的战场,才会再次沸腾起来。

仔细查看了一下男子的尸体,最终李天从对方身上摸到了一件东西。

一个徽章,一个能够证明他身份的徽章。

天狼小队也有自己的徽章,而这个徽章,李天十分的熟悉。

狂狼佣兵团的!

在草原上的佣兵队伍,总是喜欢起一些带狼的名字,比如天狼,影狼,还有这个狂狼。

不过狂狼佣兵团可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是活跃在吉布提的一个大型佣兵团,人手接近两千,属于一流佣兵团的行列。

天狼小队只有几百人,如果不是因为有李天的话,二流佣兵团都算不上。

得知对方是狂狼佣兵团之后,李天心中大喜,因为这次秦语晗的目标,就是这个狂狼佣兵团。

那个任务,李天看过,是狂狼佣兵团吃了对方一次价值五亿美金的货物,于是对方悬赏SS级别的任务,第一目的是夺取那批货物,第二任务是杀了狂狼佣兵团的头目。

李天没想到上天都这么眷顾他,在迷失方向的时候竟然能恰好碰到了这群人。

很明显,这群人追踪的就是秦语晗她们了,虽然李天一路走来并没有看见什么尸体,不过这些人是从另外一个方向进来的也说不定,毕竟山那么大,谁能保证是从同一个地方的。

那么……接下来……就是猎杀的时刻了!

李天直接拿起对方的枪,包括一把手枪和一个汤姆逊冲锋枪。

都是很低端的武器了,不过在战场上面却拥有极强的杀伤力。

就如同一条狐狸一般,李天的身体穿梭在森林里面,普通人几乎都快看不见他的影子了。

“突突突……”

突然间,李天从一片草丛后面站了出来,对着前方的一群人就开始突突起来。

汤姆逊冲锋枪,唯一的好处就是弹道快,射速快,如果前面是一群人的话,那杀伤力……

虽然子弹的威力小了很多,可是李天这几乎都是贴着脸……不对,是贴着后背了好不好。

五十发子弹,也就是一梭子,几乎是在三秒左右就全部被打出去了。

当狂狼佣兵团的人听到身后有枪响的时候,自己这边已经倒下了二十多个人,而且哪里还有敌人的影子?

只能对着周围的草丛不断的扫射,可是却没有碰到李天一根头发。

李天早就转移位置了,这种背后打突袭的事情,他最喜欢了。

由于有着超高的反应速度,所以如果在战场上给李天这样一个机会,那么对方只能分分钟选择团灭了。

这把汤姆逊只有两个弹夹,李天打完一个之后马上就换了另外一个。

狂狼佣兵团这次来的人可不少,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李天大致猜测了一下,五百个还是有的。

可就在李天准备再次冲出来的时候,突然间他感觉到了一种危险的信息。

瞬间,几乎是零点零几秒的时间,李天马上侧身一个翻转,紧接着一发强劲有力的子弹便打在了李天刚刚所在的位置。

又是暗中的狙击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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