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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彦伯偷嘴 半年之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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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彦伯偷嘴半年之约

“殿下,鸳鸯如飞,毕之罗之,何谓毕?”

“毕嘛,原来指田猎时用的长柄小网,看到这一句没有?雁鹄集于会稽……来遭民田之毕。

因为进了网,猎物命运结束了,所以后来引为结束、完毕,”

李威捧着一本宜搜小说与罗网了?”

“嗯。”

“既然都进了网了,为什么下面一句说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唉,这个小丫头,问的问题越来越难了。

李威不得不将手中的宜搜小说,然而鸳鸯即使是面临生死,也没有丢下同伴。

这种坚贞的感情,可以为君子带来福禄。

下面也有,乘马在厩,摧之秣之,摧秣乘马,暗示准备结婚亲迎之礼。

所以呢,说毕之罗之,也不分离。

第一句说心愿,第二句又是戢其左翼,将嘴插在相互的左翅膀中,和美的生活。

这是新郎在遥想。

因为简洁,这一切没有说出来,却能让人想到。”

但是不是这样呢?李威也不敢肯定,反正这一句毕之罗之,很突兀。

不管怎么说,进了罗网了,与即将到来的大婚喜悦心境很不符合的。

“鸳鸯只是一对儿?”

“是啊,”

李威又是随口答道。

其实是错的,鸳鸯关系很乱,成双成对只是一种假像。

但这时候人们就这么认为了,抬这个杠做嘛?

“那为什么人不是一双一对?”

“呃,”

李威噎住了。

当然,也可以解释,现在男子生活重,寿命不长。

再加上战争,死的士兵多,男女比例不协调。

一度为了鼓励生育人口,李世民曾在唐律中规定,男二十,女十五岁必须结婚,否则依法处执,如果没有钱结婚,政府资助之。

不结也得结,什么剩男剩女的神马,全得关起来。

当然,这时候法律嘛,不较真,不然宣城两个公主都不会到二十多岁,还是太子上书成得以成亲的。

难道去抓李治与武则天?或者诏书规定七家十姓不得通亲,人家照样通,又怎的?但这一来,这个时代结婚很早。

一男除了一妻外,多媵妾,很正常。

可来解释,也说不通,光棍彼彼皆是,也未见多少政府资助之。

恩,应当来说,进步的是另一条规定,寡妇鳏夫必须成亲,守节也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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