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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了一会儿精神精神,周乐开始穿衣服,熟人之间才会有这样的行为,没睡醒,客人登门了,你在床上再去靠躺一会,聊几句天,彻底清醒了起床。
“剧组碰到了一个机会,拿到了一个有台词的配角。”
一边叠被,一边轻描淡写,他真心不是想要装犊子,实乃他知道自己这半个室友是什么样子,保证会一惊一乍。
“呦,那你小子运气不错,这一次能告诉家里,让他们在电视上看你了。”
孙翔受到了周乐的影响,他自己的性格,如果是拿到了小混蛋这个级别的角色,那肯定是要大肆炫耀的,绝对是值得跟别人炫耀和吹嘘的职业生涯。
他以为周乐是拿到了一个有台词的角色,譬如给主角报信的小兵,或是给大人物看家护院的护卫、仆人之类的。
“你小子得请客啊,说不准你运气就来了,以后多接到一些角色,很快就风风光光的搬离这里了。”
周乐笑了笑,那顿涮羊肉的事他没忘,从出门第一天起他就知道,在外面有两样东西绝不能欠,一旦欠了,你永远都抬不起头。
别欠钱,别欠人情。
哪怕你做个人渣去欠了感情债,也别去欠这两样东西,一旦欠了,马上还,千万别给人开口说起这件事的机会。
“走起!”
孙翔喝多了,在影城里来一顿涮羊肉,两个人也要几百块,他本以为周乐也就是在出租屋附近的馆子请自己吃一顿,万没想到是跑到影城的大馆子来这么一顿。
一顿饭,两人共同喝掉一瓶二锅头,又喝了几瓶啤酒,这过程中,孙翔念叨了几遍乐哥够意思,以后兄弟怎么怎么样?
吃顿好的,是周乐犒劳自己的;请孙翔只是不想亏欠人情,怎么说也是邻里住着,孙翔虽说有点算计,但也没指望成为铁哥们,大家见面你好我好为最好,有些时候自己很多关于各个剧组的咨询,一些下面的事情,也都是通过他念叨念叨才知道。
“明天,明天跟我去,我,我有个组,有活儿。”
明天。
将孙翔送回他的房间,出来后周乐站在走廊,扶着围栏,看着下面的院子,看着不远处的巷道,看着更远处的影城,眼神坚定,明天我要去为了新的人生目标而奋斗了。
三年多的北漂生涯,三年的群演,死尸饰演了无数回,冲锋战阵里的古今士兵饰演了无数回,血浆搭配番茄汁在脸上身上都涂抹了无数回,当镜头在自己面前扫过的时候那是无比的兴奋。
最开始的一年,周乐每一次都会将剧组的名字记录下来,然后等到播出的时候去看,一集不落的看,希望能够看到自己。
一次次的失望,偶尔会有一点点惊喜,但也不好意思告诉家里,那在镜头里一闪即逝的身影,或许除了自己和父母至亲之外,哪怕是告诉别人这个镜头里有我,估计人家都认不出来。
告诉父母,他觉得那样的镜头,真还不够丢人的。
前几天,周乐会想说,我不想再去闻满是馊味的群演戏服,不想再去身上起一些湿疹只因穿了满是潮气的群演戏服。
经历了昨晚的模拟场景,他没有了觉得自己是在吃苦的念头,他喜欢上了成为主角的那种感觉,在抡起大刀去砍杀敌人的时候、在捡起指导员的大镜面去还击的时候,他没有想过这是假的,本能促使他完成了一个新兵到老兵的蜕变,而之后连长的赏识让他终于有了一种我是主角我是中心的认知。
之前几次,上帝视角是主角,可在他自己心中,都只是过客,包括那有钱人的一天又如何,不过是拾人牙慧的体验一个人的一天生活,昨天他没有想过刻意破坏,没有想过颠覆世界观,但他经历了自己没有想到的惊险和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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