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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广州,现代都市。
马路两边,树荫遮蔽,鲜花簇拥。
一栋栋高楼在鲜花丛中拔地而起,直冲云天。
五月未到,南国人习惯了,不觉得热。
熊书红下了飞机,顿觉酷热难耐。
她人胖,大口地喘着,似乎供氧不足。
她在南站的流云宾馆住下,流云宾馆是香港人定的,这里去香港,往返方便。
她洗把脸,便急切地与广州人联系。
这位广州人是吴宝恒指派的,保镖加翻译。
此人来了,普通话还好,熊书红听得懂。
他说香港人已经来了,就住在上一层。
熊书红她们迫不及待地上楼。
香港人也不年轻,斯斯文文,热情地接待她。
熊书红不想啰嗦,直接就问:
“钱带来了吗?”
香港人伸伸手,没有马上回答。
这又不是黑社会,还没说生意能不能做,就要看钱。
不过,他也不想难为熊书红,扬扬下颌,手下人提过一个大包,很重。
拉开拉链。
里面全是卷着的千元港钞。
熊书红笑了,这个吴宝恒可信,办事如此地道。
她便从包里拿出那对玉手镯,递给香港人。
香港人仔细地看了,拿出放大镜,又看了一会儿,把玉镯交给手下人,手下人也仔细看了,又给广州人看,大家转翻看过以后,香港人把玉手镯还给了熊书红。
从公文包里拿出合同,中英文版都有,交给熊书红。
货在这里,钱在这里,交换就是了。
熊书红不知道还要签合同,她不想签合同,她说:
“又不是没见货,你给我钱,我给你玉手镯,两人一交换,还签什么合同。”
香港人不明白了,他一急,满口香港白话。
他说:
“涉及税收,不签合同,政府便以为是私货。
那是一定不行的。”
熊书红不得已,拿起合同。
合同是一式两份,如果签了,一份香港人拿走,一份留在自己的手里。
看不出会出什么问题。
香港人在香港,自己不漏风,应该不会有问题。
香港人说话,熊书红是听不懂。
今天看来,不签合同,这笔钱她是拿不走的。
她说:
“签就签,这么多的钱,你们可一定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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