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年一觉如梦醒。
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
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
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
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
像,当然像。
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
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
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
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
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
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
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
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
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
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
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对于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
lin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别墅秦姝华不在香港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呆着。
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乐。
年轻女孩的身体如此清新干净,白嫩的皮肤就像要滴下水来。
林清岩沿着她的身体一寸一寸的舔,连私~处和脚趾都不放过,linda笑骂:“真变~态。”
变~态吗?也许吧。
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
龙踞都市,管它风雨雷电,水深海浅,我自遨游九霄,脚踏八方!...
他曾是华夏第一兵王,代号幽冥之语因为不为人知的原因回到故乡,原本想安静的当个快递员却不想成为冰山美女董事长的丈夫。当华夏处于危机之时,他再次戴上蛟龙戒挺身而出,所过之处龙啸九天,无人可挡,他是狂神,更是屠神榜第一名。...
这是一个兵器时代,所有人修兵魂,控神兵,与命运斗,与天地争。待巅峰之时,弹指可灭十万界,挥手可断三千宇。一枚灵珠的出现,让背负家族血仇的少年,获得无尽潜力。...
每一天都是惊奇的一天。曹帆是神,也是人。本书书友群778299844,欢迎大家加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惊奇日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的书友朋友推荐阅读哦...
顾清风是魔都顾家独子,为了家族事业,放弃梦想,接管家族企业却遇到诸多挫折,一直在温室中长大的顾少爷承受不住打击,坐上开往大西北的列车准备选择一个僻静之处结束生命。在列车上遇到了一个爱说爱笑善解人意的女孩何雨柔,经过何雨柔的劝解,毅然拾起对生命的信心,开启了一段温润总裁和文艺女青年的虐恋之旅...
奉命下山的妖孽少年,传承几位老爷子的毕生所学,一手医术出神入化,一身功夫深不可测。本想做个低调的小医生,可总有不长眼的纨绔凑上脸来找抽。泡美女,斗阔少,打恶霸,踩纨绔。别惹我,哥很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