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冯初睡眠极轻,听觉天赋异禀的他,又留了所有的心思在她身上,所以很快便听见了旁边的卧房传来低低的抽泣声。
好似竭力忍受着,又怕打扰别人似的。
听她这哭声不像受了什么委屈,或者想家,而且恐惧和无助。
心下一惊,可是宅子里闯入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过想来也觉得不大可能,如今朝局稳定,还没那不长眼的,敢闯到他的宅子里来搞事。
立即起身,去往她卧房的时候,也在认真思考自己该雇佣个护院这样的事了。
他虽然会武功,可以保护她。
但有时朝中事忙,他总有分身乏术的时候。
才到了她的门前,就算关心则乱,也不敢硬往里闯,怕吓到她。
只在门外轻咳了声:“怎么了?”
里头的人听见自己的声音,立即止住了所有抽泣声,再未发出一丝响声。
他犹豫了半晌,实在担心,还是推门进去看了看。
她光着两只白嫩的小脚丫站在床边,脸上的泪痕未干,害怕打扰到别人,方才让屋里的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看见他进来,没有害怕和排斥,只是抽泣道:
“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冯初借着血光瞥了一眼床上的血迹,便知道是他的小女孩长大了。
她:“我娘欠你的钱,我只能下辈子再还了。”
她也很想母债子偿,但她实在无能为力了。
冯初既好笑又心疼,所以女孩子会来月信,也没有人告诉过她么。
她娘过世的早,阿牛哥的娘想来日夜劳作,亦或乡下人对女性之事觉得是羞耻,闭口不提,所以她连这个也不知道,也是无可厚非。
“你先别光脚站在地上,把鞋子穿上。”
说罢,他将靠近床边她的鞋子拎过来,俯身捏起她小小的一只脚,想帮她穿好。
看见她下意识往后一躲,方才想起来他们上辈子什么亲密的事都做过,穿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但这辈子还未如此熟络,所以她不适也是情有可原。
只是这个傻丫头兴许是年龄小,对人竟没有一点怀疑,意识到自己快要死了,先想到的不是怎样求救,而是她娘欠自己的钱。
她就没想过这话会不会是他信口胡言的么。
李眉妩蹲下来自己把鞋穿好,想起方才他拿自己鞋子时的情景,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流过。
在她的记忆中,他们李家村的男人,是从来不会碰女人的鞋子的。
认为女人的鞋子腌臜、污秽,仿佛碰了女人的鞋子,就低人一等,出门抬不起头来,会被同村的人看不起。
往往都是女人伺候男人吃喝拉撒睡,给男人洗脚、洗衣服。
原来京城跟他们李家村不一样,难怪这个太监那天语气轻蔑地说阿牛哥有什么值得惦记的。
看着他将自己床上的被褥扯下,扔掉,换上新的,又找出干净的衣裳给自己,突然觉得……
这个太监……好像人还不错的样子……
“小不点,你不是快死了,姑娘家长大都会有月信。
我去打一桶水回来,再叫老黄出去买月信条给你,你洗干净就换好衣服睡觉。
知道么?”
她脸红得滴血,微微点了点头,看着他全程亲力亲为,没有叫其他人碰她用的东西。
突然觉得自己运气还不错,这个老爷对自己还挺好的。
龙踞都市,管它风雨雷电,水深海浅,我自遨游九霄,脚踏八方!...
他曾是华夏第一兵王,代号幽冥之语因为不为人知的原因回到故乡,原本想安静的当个快递员却不想成为冰山美女董事长的丈夫。当华夏处于危机之时,他再次戴上蛟龙戒挺身而出,所过之处龙啸九天,无人可挡,他是狂神,更是屠神榜第一名。...
这是一个兵器时代,所有人修兵魂,控神兵,与命运斗,与天地争。待巅峰之时,弹指可灭十万界,挥手可断三千宇。一枚灵珠的出现,让背负家族血仇的少年,获得无尽潜力。...
每一天都是惊奇的一天。曹帆是神,也是人。本书书友群778299844,欢迎大家加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惊奇日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的书友朋友推荐阅读哦...
顾清风是魔都顾家独子,为了家族事业,放弃梦想,接管家族企业却遇到诸多挫折,一直在温室中长大的顾少爷承受不住打击,坐上开往大西北的列车准备选择一个僻静之处结束生命。在列车上遇到了一个爱说爱笑善解人意的女孩何雨柔,经过何雨柔的劝解,毅然拾起对生命的信心,开启了一段温润总裁和文艺女青年的虐恋之旅...
奉命下山的妖孽少年,传承几位老爷子的毕生所学,一手医术出神入化,一身功夫深不可测。本想做个低调的小医生,可总有不长眼的纨绔凑上脸来找抽。泡美女,斗阔少,打恶霸,踩纨绔。别惹我,哥很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