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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勇到北京来开会,说好了周末来家吃饭,闫丽快乐地忙碌着。
天知道一个省厅治安总队的总队长,来北京开什么会,而且即使开会也不应该是总队长的事,怎么也轮不着他这个主管业务的技术干警出面。
想必是来查什么案子,他不说闫丽是绝对不会问的。
多年的学习和团委工作生涯,使闫丽对是非少了许多热情,也少了很多好奇,只关心齐天翔和孩子的事情,其他的都觉得与自己无关。
在闫丽的心目中,这唯一的哥哥是最亲的,亲近甚至超过了父母。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即使不忙也难得看到他们的身影,或者得到他们的关心,更别提承欢膝前,撒撒娇什么的,父亲正统到了不苟言笑的地步,回到家里也带着工作范。
因此,大多数的时间,她都是与大她六岁的哥哥在一起,一起上学、下学,一起看电影、出去玩。
甚至哥哥们打架的时候她也在旁边看着,打赢了跟着高兴、拍手,打输了帮他们收拾书包,包扎伤口,俨然一个战地小护士,但最常听到的称呼却是“跟屁虫”
,刚开始她很反感这样的称呼,总是瞪着眼睛,噘着小嘴反驳。
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也就认可了这个称呼,甚至觉得跟屁虫也很美。
小时候是这样,渐渐长大以后,女孩子都有了自己的玩伴,渐渐不再跟在哥哥后面,身体尽管不跟了,但心里却始终跟在哥哥。
有些话就愿意跟哥哥说,而只有得到哥哥的肯定或鼓励,这件事情才有了做与不做的可能。
这是心理上的依赖,而这种依赖却觉得很骄傲、很自豪。
而哥哥对闫丽,却始终像妈妈一样,这一点与闫勇粗粗拉拉的性格和长相很不相符,甚至有些婆婆妈妈的。
小时候穿什么衣服,作业怎么写,见到大人应该怎么称呼,闫勇都不厌其烦地一一对闫丽说。
大一点以后,与同学之间怎么相处,有了矛盾怎么化解,甚至收到了小字条应该怎么看,用不用交给老师,这些闫勇都义不容辞地担当了下来。
他觉得妹妹需要他的保护,他是男子汉,是妹妹的保护神。
这种相互依赖终结在了哥哥参军以后,尽管还有书信来往,但毕竟减少了许多,尤其是哥哥从部队回来,当了警察以后,渐渐的少了许多,而随着闫丽上大学之后,就又少了许多。
但只要回到家中,只要是重大问题,仍然是第一时间原原本本地告诉哥哥,就是与齐天翔的关系,也是在征求了哥哥的意见后才确定的。
而且齐天翔也受到了闫丽的影响,对他这个大舅哥也是充满了尊敬和信赖,这不仅仅有闫丽这层关系,更主要的是他觉得闫勇正直、刚毅,身上有一股英气,很是让人钦佩。
闫勇也很喜欢齐天翔,与妹妹关系确定初期,他确实也担心这小子图妹妹什么,不会珍惜妹妹,但时间久了,也渐渐发现齐天翔身上可贵的性情,那就是真诚、真情、真切,尽管有些书生的迂腐和义气,还有一些情高,但毕竟还是一个很理想的丈夫。
尤其是看到他对闫丽的呵护,甚至迁就,他就觉得自己没有看走眼。
甚至有时候看着闫丽赌气故意欺负齐天翔,他也还不断地敲打妹妹。
按闫丽的意思,还是出去吃比较简单,省心省事,毕竟是哥哥来,而且平时也不经常来。
闫勇借口不方便,还是在家里吃好了。
由此也知道他这次来是有事要办。
也就不再强求了。
以往闫勇来北京,或者是路过,大多都是在家里吃饭,去外面的时候也很多,但都是时间紧,或者来的人多,家里不方便。
反正哥哥也不是第一次到家里吃饭,好打发。
在吃的方面他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只要是生的做熟了端上桌,就可以了,只要大鱼大肉的伺候着,再加上大碗的烧酒,就一切搞定。
尽管说简单,但周五一下午,闫丽却什么也没有干,就在厨房里忙活了。
她希望尽量做到精心,虽然也知道自己的那点能耐糊弄别人也就罢了,哥哥来吃饭是绝对不能糊弄的,无论从心理上,还是形式上。
买了一条黄河鲤鱼,红烧鲤鱼闫勇是很爱吃的,另外就是熟猪蹄,闫丽原本要买排骨的,说是做一个糖醋排骨,后来还是放弃了。
尽管排骨是儿子小亮的最爱,但哥哥已是快奔五十的人了,过多的糖分还是能免就免,他准备做一个红烧肉,这是跟电视学的,加上自己的琢磨,做出来一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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