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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到边关(第4页)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

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

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

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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