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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第一缕阳光落下,和光同尘的少年郎们一一起身。
日夜守在封家宅院的李成蹊早早地出了门,去街尾买些起居的柴米油盐。
街尾是个小集市,郑逢集的娘亲在此既卖些针线活,也卖些大白菜、韭菜与苦瓜。
郑逢集是个活拨乱跳的孩子,可他的娘亲任谁瞧了都会觉得温和,不像是个农家夫人,事实上郑姨娘是个土生土长的洞溪里人,与郑逢集那不知在何处的爹更是同姓。
以前李成蹊不认识郑逢集,就喜欢在她那边买菜,毕竟郑姨娘瞧着就让人觉得心安。
认识了郑逢集,李成蹊还是喜欢去她那里买,只不过是由买变成了买卖,因为李成蹊总会去砍柴采药,也得有个明眼人帮忙兜售。
这天早晨,李成蹊见着了郑姨娘,也看见了个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陌生男人面相不善,眉角与下巴都有个显而易见的旧伤疤,可说话的嗓音很稳很沉,像是饱经风霜。
“郑姨娘,我还是要那些菜,不过要加一人的份量。”
郑姨娘的皮肤晒得偏黑,一双手也有过多劳累而造成的老茧,姿色瞧着也不引人瞩目,身段也在摆摊买菜的姨娘们中算不得好。
“小蹊儿,听说我家集儿又和袁大少爷走近了些,也不知道这事是不是真的?”
郑姨娘把李成蹊的竹篮装满菜,递给他的时候小声问道。
李成蹊知道郑姨娘一直不喜逢集和袁安生打交道,可这段时间李成蹊自保不暇,不是没精力保护逢集,而是没有实力保护他,但这些不好和郑姨娘说,只得委婉说道,“郑姨娘,逢集跟在袁少爷身边很安全,也不会变得像之前那样。”
郑姨娘确认郑逢集跟着袁安生,一颗心也放下不少,总比不知所踪要好很多,“小蹊儿,逢集尚小,你要多帮着照看点。”
李成蹊慎重点头,然后提着竹篮离开。
从始至终,郑姨娘都没有对身边的男人生出警惕之意,更没有眼神示意李成蹊救自己。
“这个男孩就是李氏在洞溪里最后的一人?”
当李成蹊消失在街道,疤脸男人沉声问道。
郑姨娘点了点头,“是个非常好的男孩,至少比咱们的逢集要更让人省心。”
疤脸男人的出现对李成蹊而言很意外,但对整座集市而言是习以为常。
早些年还没有郑逢集的时候,他俩就早出晚归,忙里偷闲的出来摆摊。
郑姨娘的父亲并不喜欢逞强好胜的他,可郑姨娘喜欢就够了。
“这几年,辛苦你娘俩了。”
疤脸男人略带愧疚。
郑姨娘捂住他的嘴,柔声说道,“能见你如愿以偿,我何尝不是得偿所愿?我们之间这些年来从没有谁亏欠谁。”
别人瞧不出他的野心勃勃,郑姨娘却打小知道他的心从来不在洞溪里,在别人混水摸鱼,嬉戏打闹的时候,只有他一心扑在学堂,钻研学问,更是在默默无闻时求学练武,只为有朝一日扬名立万。
杜振溪说郑逢集骨子里更好学问,何尝不是他父辈烙印在骨子里的血脉?天性好动,与人似恶实善,何尝不是那血管里流淌的藏拙于内?
郑姨娘不喜袁安生,是因为袁安生无意之间在放大郑逢集的恶念;喜欢李成蹊,是因为这个孩子心性尚可,心智却异于常人,会做且肯做,能让郑逢集抑制恶念在心湖抬头。
他是个一心向侠的男人。
她怎么能不让他的孩子一心为侠?
若不如此,她怎么甘心与他为妻?
“这些天,为何不让我去见逢集?”
疤脸男人沉声问道。
郑姨娘开心地笑了笑,伸手不露痕迹地掐着他的腰间肉,“我当年尚且能管住同龄年少气盛的你,难道管不住打小养起的兔崽子?”
疤脸男人悻悻然,不甘示弱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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