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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的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很难想象会去亲自做某种邪教的血祭仪式。
“最后一个问题……那位大人物住在哪里?”
秦伦将手指从银币上松开,露出一个优雅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后,秦伦就见到了一座乡村庄园。
威尔逊庄园位于蒙特镇郊外五里处,是由一座四层的哥特式主建筑和一片平房组成的小建筑群。
它的后方有一片小山坡,左侧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个小小的跑马场。
右方和前面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庄园前面有一条垒砌的泥路通往蒙特镇,秦伦就是走这条路来的。
沿着泥路,他时刻都能见到一些肤色黝黑的奴隶在地里辛勤劳作。
那座哥特庄园估计是主人家住的地方,而那些毛坯平房应该是奴隶们住的。
按这片甘蔗园的面积来看,恐怕至少需要百人以上的奴隶才能照顾过来。
秦伦远远注视着威尔逊庄园,没有再继续靠近。
他身上的衣物来自于一个旅行者,粗糙的做工和质地显示这身打扮并不那么体面。
穿着这一身行头,他能肯定庄园的管家不会为他引见主人。
威尔逊爵士全名托马斯·威尔逊,年近40岁,正当壮年。
正如秦伦推测的那样,威尔逊家族在20余年前就已经家道中落。
托马斯·威尔逊为了重整家业,年轻时选择了从军。
不过,因为没有金钱上下打点,即便他有一个世袭爵位在身,依然只能从底层军官做起。
在军队里摸爬滚打了七八年,并且还参加了残酷的七年战争,依然不能爬上高位,心灰意冷之下选择了退役。
只是没想到他在退役之后却时转运来,在熟人眼中消失数年后,再出现时已经娶了一个大商人的独生女为妻,并且还有了一子一女,在南卡罗来纳州继承了一个偌大的甘蔗园。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成为变态杀手吗?他身上存在着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呢?”
在大感兴趣的同时,秦伦忍不住怀疑自己有没有找错人。
“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接近这位大人物呢?”
秦伦扫了一眼自己身上不起眼的装扮,不由地撇了撇嘴。
因为时间关系,他显然不能再妥善准备了,必须采用直接一点的行动。
“这样一身朴素的衣服,偏偏又是个白人。
既当不了客人,又当不了奴隶……”
秦伦的眼珠子咕溜溜直转,“像以前假扮医生或者公务员也是不行的,蒙特镇太小,威尔逊肯定认识镇上所有有身份的人,所以我只能选一个不引人注目,但必定能进入庄园的角色。”
秦伦盲无目的地扫视了一圈,终于在庄园左侧的马房上停下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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