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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家的情况还有补贴。”
陆戎并不瞒着林暮,“包括我的学杂费。”
林暮有些酸:“看来是没机会养你了。”
陆戎忍俊不禁,他解释道:“我节省惯了,怕以后有个万一。”
父母就是意外死的,陈美花的病也仿佛在这“万一”
的概率里,陆戎向来不相信“运气”
这种东西,他从未幸运过,除了在遇到林暮这件事情上。
暑假第一个月才放了一半不到,十几天没见,林暮其实非常想他,要说煲电话粥,发消息这类情侣间做惯了的事儿放他们身上反倒不太容易,只因为陆戎要更多地照顾美美。
阿尔茨海默症患者是二十四小时离不开人的,经常陆戎这边还在和林暮打电话,那边陈美花就突然发病了,哭喊打闹只能算普通日常,万一哪天没看住,人都可能不见了。
林暮总不能天天去陆戎那边报道,更何况他去了还不一定能帮上忙,陆戎总要分心顾忌他。
林暮想他正学着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喜欢不只是甜的或者酸的,咸的或者涩的。
他甚至有些尝不清那感情里更多的喜欢。
压抑,忍耐,寂寞,克制原来是没有味道的,他们寡淡无声,静默伫立,但又巨大得充盈着深刻而真实的欢喜。
陆戎低头在于身旁的陈美花说话,林暮便一直看着他,目光很安静。
大概是讨论带多少东西,陈美花说了什么,陆戎才抬起脑袋,看向了林暮。
陈美花跟着转过脸,她天真如孩童,问道:“暮暮有没有想我?”
怎么可能不想?
林暮于是点了点头:“想的,美美呢?”
陈美花咧开嘴笑,说我和小鹿都很想你。
她叫孙子“小鹿”
,大概是又不记得人了。
林暮和陆戎并不会刻意纠正陈美花的记忆问题,她偶尔记得起来,偶尔却忘得一干二净,那都是常态,习惯就好。
说完话,陈美花就又像没事人似的,乐呵呵关注起了别的来。
她握住林暮的手,陆戎看见了,也把手伸了过来。
三只手有些别捏地牵在了一起。
“间接拉手。”
陆戎突然低声道。
林暮恍然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在人才公园也是类似这般手拉手的,这词还是他发明的,没想到陆戎现在会拿来用。
陈美花许是觉得这样拉手还挺有趣,她翻过掌心来,将三人手围在一起,嘴里嚷嚷着“开花啦”
,三人的掌心便成了“花瓣”
,小拇指互相勾着。
“开花啦!
开花啦!”
她嚷了好几遍,生怕林暮和陆戎没听见似的。
林暮低头,他看着掌心里的“花”
,胸肋下的心脏几乎快要跃动而出,差点烫着了小拇指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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