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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陪嫁丫鬟(第2页)

到了小厨房,有炉火在一旁烘着,果然温暖许多,那女子的寒颤也减轻了些许,看向慕流云的时候,眼神从原本的敬畏,多少又掺进去了几分崇拜。

“你叫什么名字?是叶凌兰的陪嫁丫鬟?”

慕流云让红果安顿那女子在离炉子近的地方坐下,自己站在一旁,开口询问起来,“偷跑出来的吧?那咱们抓紧时间聊一聊,聊完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夜深了,一个姑娘家独自行走不大保险。”

“大人您可太神了!

您怎么什么都知道?”

小丫鬟两眼放光地看着慕流云,惊讶的几乎合不拢嘴,“大人,奴婢叫鸳鸯,确实是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陪嫁到了郭家!”

“那是自然,我家少爷神机妙算、火眼金睛,没有什么能逃得过他的眼睛!”

红果有些得意地对鸳鸯说。

慕流云笑而不语,红果替自己主子觉得骄傲,她也就不说什么泼这丫头冷水的话,实际上若是看不出来鸳鸯的身份,那她这几年的司理参军怕是真的白领了月俸,不但头脑愚钝,两只眼睛还不如邻居家小童弹的弹珠子。

鸳鸯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裳,还是短打扮,乍看款式就好像是哪一户平头百姓或者农户家的媳妇,但是她头上梳得却是未出嫁姑娘家的发髻,这一类双丫髻最常见也是各家的丫鬟。

再说她脚上的那一双绣鞋,做工考究,用料也很不错,只是旧了,照理说丫鬟平日里若是在家中负责做一些扫洒粗活儿,或者是在后厨里面做厨娘,是断然不会有这样好的鞋子穿的,因而可以推测她是跟在主子身边,贴身伺候的,与主子感情深厚,所以主子置办了新鞋,便把原本半新不旧的赏给她穿。

就这从头到脚的一身打扮,摆明了是从主子家里偷偷跑出来,为了怕人认出,借了一套不合身的粗布衣裳,头发也来不及重新换个样式,鞋子也来不及换,急急忙忙跑了出来。

求自己为主子做主,还是黑灯瞎火偷偷摸摸跑出来,连自家正门都不敢去,生怕被人瞧见,除了是叶凌兰的贴身丫鬟,畏惧郭家所以不敢明着来,还有别的可能么?

“你跟在叶凌兰身边有多少年了?”

慕流云问。

在她印象中,似乎会被娘家安排陪着女儿出家的丫鬟,通常要么是从小就长在女儿身边,与自家女儿绝对一条心,会一心一意忠实护主的,要么是模样娇媚动人,但是身契攥在娘家人手里,可以帮着自家姑娘拴住姑爷的心,又翻不出什么花样的。

鸳鸯长得相貌普通,并不出挑,身材也瘦瘦小小,因而慕流云更倾向于第一种。

“回大人,奴婢八岁那年被老爷和夫人从人牙子那里买下来,跟在小姐身边伺候她,到现在已经有快九年了!”

鸳鸯答道。

“快九年……”

慕流云盘算一下,有些吃惊,“所以说,你是叶员外一家迁到西泗县之后才买来伺候叶凌兰的?她身边还有没有从小就照顾她长大的奶妈、嬷嬷之类?”

“没有,除了奴婢之外,在小姐娘家还有一个一并买进府里的香莲,不过香莲并未随小姐出嫁一通到太平县来,还留在老爷家里面。”

鸳鸯答道,“大人,郭家人白日里都不许我外出,也谁都不同我说话,也不让我见小姐娘家的人,我心里放不下,就趁他们都歇下了才买通了看门的婆子,偷跑出来的!

郭家人在外面假仁假义,实际上待我家小姐一点也不好,他们平日里还特别喜欢同官府里面的人攀关系,我怕他们又使些手段,那我家小姐总不能这样白白被人害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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