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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收拾细软的杨志,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叹气说道。
“老爷,马车都备好了,就停在后门。”
进来的来福是杨志最信任的管家。
“嗯,你自己的行礼都收拾好了吗?”
说话时扭头看向来福,眼角却看到了王予进来的身影。
“收拾什么?还是都留下来吧。”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来福听过很多次,只有这一次里的最近,也最让人恐惧。
“王予。”
杨志穿着粗气,恶狠狠的低声吼道。
“是我,你派出的那些人不济事啊,还不如一些路上截杀我的人。”
王予有看向了另一边站在古董架旁,低着头生怕别人认出的杨雄。
在他的记忆中,杨雄不是这个样子啊,那时意气风发,趾高气扬,何时像只鹌鹑站在角落瑟瑟发抖。
杨志顺着王予的视线也看到了自家儿子的模样,气的怒骂道:“瞧你没出息的样,怂恿老子反王家的时候,你胸有成竹,信心满满的,现在怎么怂了?”
王予听得腻味,还不如瞎子刘和陈旭两人干脆。
懒得在两人面前磨嘴皮子,反派死于话多,他可不能犯这个错误。
拔剑出鞘,先刺最近的来福,来福身上也是有武功的,却不如何高明,剑尖荡起血花,顺势用剑鞘挑起砸向杨雄。
关键拼命的时刻杨雄总算雄起一刀,劈在来福的身上,一刀两断,血水淋了满身。
杨志的武功要比瞎子刘高一些,又正直壮年,抽刀的速度很快。
一出手就是他最得意的绝招奋马扬蹄,志在四方,这是一种轻功和刀法的结合用法。
使出来很有意思,给了王予一种新奇的体验。
不过刀法的势还是有些散,对付境界比他低一点的绝对好用。
王予剑势不变,直来直往,把需要灵活多变的剑法,当成大开大合的刀法来用,而杨志奋力使出这一招后,却发现自己的刀总是慢王予一寸。
一寸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剑尖穿过咽喉,杨志还在想着要是练得是长枪该多好。
杨雄劈开来福的身体之后,没有再去管什么古董银两,趁着自己老爹拖住了王予,转身就跑。
奋马扬蹄的轻功身法,被瞬间发挥到了极致。
很快就闯出了院子,来到了后门拴着马车的地方。
“你要上哪去?”
杨雄还在回头看王予有没有追上来,耳边却想起了他最讨厌的声音。
“你???”
还没说句完整的话,就被一剑穿心,钉在了地上。
“马跑的再快,哪能比的上燕子飞的快?”
燕子三抄水是他在隐脉宝藏中学到的另一门轻功,以变化和快速为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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