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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看一眼,看两眼,看三眼。
连看了几眼,还是看不透庄子毅的心思。
不知道他是真的怀疑自己是怎么会写字呢还是怀疑自己的来历呢?
关晓曦觉得不好把握了。
脑子连翻转动后只能无赖的说道:
“不是你教的么?你问我爹,我以前写没写过字?我这都是用你教的办法,什么横平竖直,什么钩提收笔要快。”
看着明显是心虚得都不敢看着自己说话的关晓曦。
庄子毅静默了一下后,选择了不再追问。
看看被移到另一边的毛笔淡淡的说道:
“不管怎么样,你还是要学会用毛笔写字。”
关晓曦烦躁的看向毛笔,也明白庄子毅说的是对的,在这个社会,还是得学会这个!
关晓曦一屁股坐下去,嘟嘴说道:
“可是那毛笔根本不听话,那个是软的,不好掌握,不像这个,这个笔尖是硬的。
我写横就是横,写竖就是竖。”
“那是你手腕没力,不够稳定,今天就这么吧,明天我给你准备点东西再练,但现在不写字,把书读了。”
庄子毅把书架上的一本书拿下来交给关晓曦道:
“来,读吧,不懂的可以问我,不识得的可以问我。
我就在这里。”
关晓曦低头一看,〈闺闻〉?
这是什么东西?
顾名思议,闺应该是说的大家闺秀吧?
闻?
新闻?还是听的意思?
大家闺秀的新闻?
大家闺秀可以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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