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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华看了看表,“白清说要一个小时左右才能到呢,咱俩都得听人家的安排。”
明天华不无艳羡的说:“现在这世道,有枪就是爷啊。”
陶利深以为然,即使明国立在这干了几十年,创造的税收以亿万计,说给你做掉就做掉,谁也不敢多说一句,这就是枪的威力所在了。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直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明天华才接到这个电话,内容也很简短,就两个字:出来。
山庄门口停了一辆绿色的中巴车,远远望去像一条带刺的毛毛虫。
明天华和陶利顺着台阶登上车,为首的一位中年人微微颔首,自我介绍道:“我是白清,白爷让我来剿匪。”
所说的匪指的自然是潜入园区的那些叛徒。
明天华扫了一眼车上坐着的人,感受到了一股浓厚的杀气,人数倒是不多,总共也就二十多人。
但个个看着气度不凡,有的人戴着耳机听音乐,有的人在睡觉,还有的人在那擦着枪,总而言之给明天华一种感觉:无论是什么任务,这帮人都无所畏惧。
明天华自己也受到这股强烈自信的影响,虽然他从来不参与那些打打杀杀的事,算是个儒将,但是对即将到来的剿匪行动有着无比强烈的信心。
他喜欢剿匪这个称呼。
领头的白清赫然是陪伴在白忠身边的身着青衣的中年人,他和明天华低声说着:“我从来没领过兵,也不懂指挥,关于行动的一切你都可以和那位沟通。”
他手指了指坐在中间位置的男人,男人正戴着耳机听着音乐,明天华离他有一段距离,但隐约也能听到音乐的澎湃动感,男人正在兴头上,脑袋随着音乐在摆动。
男人是个黑人,黑的发亮,嘴里不知道在嘟囔些什么,明天华走上前去,离的挺远就闻到了浓重的汗味,他忍住了掩住鼻子的冲动,坐到了男人旁边。
男人依旧沉浸在音乐当中,肢体也随之摆动,明天华只能不住的闪躲,但还是被男人摆动的手臂打个正着。
男人一愣,不悦的睁开眼睛,嘴里“嘿”
了一声,充满了美国东海岸的味道。
明天华在国外上过学,英语说起来比缅甸语更顺口,他开口和男人交流起来,“你好,我叫明天华,是这次行动的发起者。”
流利的口语让男人不禁刮目相看,语气比刚才亲切多了。
男人说道:“你好,我叫拉姆,这个小队的队长,有什么事你可以和我沟通。”
明天华点了点头,“你知道我们去干嘛吧?”
拉姆有些不屑,“不还是老样子嘛,去杀人,对吧。”
明天华知道这帮人经验丰富,但感觉还是有必要提个醒,他说道:“是,但是这帮人可能不简单,很可能是警察,而且有武器,一定要小心。”
拉姆站了起来,明天华这才发现拉姆的个头起码有一米九,他弓起手臂,露出肌肉虬结的小山丘,“嘿,看到了吗?我们这些兄弟可不是吃素的,我不管那些匪徒有多少人,都会臣服在我们之下的,知道了吗?”
明天华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对方对这次行动非常的有信心,拉姆顿了顿又指了指车后方,“你可能看不到,但是在后面我们有手榴弹,掷弹筒,还有很多其他的武器。
可以这么说,没有人可以消灭我们响尾蛇,如果有,那也只能是我们响尾蛇。
我们既是最强的矛,也是最强的盾。”
拉姆的眼睛看着明天华,手不客气的向前一指,“你可以告诉司机地点了,我会向你保证,不会有一个活口。”
说完他自顾自的又戴上了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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