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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雪润的第一个官司,是替他的老同学辩护。
老同学是他还没转学到六中之前的同学,特殊班的聋哑人。
因为母亲的缘故,丁雪润对这个群体保持最大的善意,他又会手语,还能读唇语,更不会瞧不起他们,所以他才能跟这个群体做朋友。
丁雪润还没毕业,很少会有人选择请一个还在读书的法学生来做辩护律师的——哪怕他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
这件事说来也是阴差阳错。
丁雪润是回老家过年的时候,听见亲戚说起这个同学因为抢劫被抓的许大山,才忽然记起这个人来。
“他抢了人一千块现金,还有一部手机,然后把手机卖了。”
“他一个聋哑人抢钱来干嘛?”
“不知道啊,他又聋又哑的,谁也不知道他抢钱来干什么。
他家里也没几个人了,不过听说已经认罪了,过了上诉期就要判刑了,两年多呢。”
丁雪润记得这个同学。
在他的记忆里,对方憨厚老实,因为生理原因很自卑,上高中还是因为他们学校办了这个免学费的特殊班级,才有像他那样的学生来报名。
丁雪润刚上高一的时候就认识他了,那时候许大山已经二十岁了。
高中也读了没多久,就没继续了。
亲戚叹气:“平时看着还挺朴实一人,怎么会去抢劫呢?”
“就是这种平时看起来老实的,干起坏事来最吓人了!
他不是聋哑吗,指不定想报复社会呢……”
丁兆文表情不是很好。
他对“聋哑”
二字很敏感:“认罪了吗?”
“认了啊!”
“他不会说话,又听不懂话,怎么认罪的呢?请了会手语的人吗?”
他给特殊班上过课,是因为他是全校唯二会手语的老师,另外一个懂手语的是学校专门请来给特殊班上课的。
“这就不清楚了。”
另一个亲戚住得离许大山家里比较近,一个乡里的,多多少少有些接触:“他抢劫那天戴了口罩墨镜,骑一个红色电瓶车。
抢劫的时候拿着一把刀,话也不说,拿着一张纸写着‘钱包拿出来’几个字,抢了钱和手机就骑车跑了。”
“警察后来去他家搜,搜到了这些罪证。
电瓶车是他家的,墨镜口罩都在家里,还有字,他侄子说是许大山让他写的。”
“证据确凿!
不是他还能是谁?”
丁雪润立刻发现了盲点。
“许大山为什么要让他侄子写那几个字?”
几个正在聊八卦的亲戚一愣,面面相觑:“他不识字吧。”
“他识字。”
但识得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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