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她这一路上没有拒绝自己跟着,而且,也没有要动手拼命,至少是证明了一点,她对自己也没那么排斥。
最开始,也不过是女子的矜持罢了。
所以,看到进家之后,曹乐便是转身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自然是美滋滋的。
那玲珑身段....
纤细的腰肢....
滚圆滚圆的臀...
以及那格外凸出的...
妙啊!
简直太妙了~
男人这种生物,向来是没什么底线可守的,能守住的估计也就是柳下惠了。
可惜,他不是。
所以,该碰的不该碰的,他都碰了~
而且,深刻的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妙。
本来曹乐觉得,心夏或许才会是此生第一个,却没想到是唐月捷足先登了。
虽然她可能不亏,但自己绝对血赚!
这地点也是绝对的记忆深刻了~
收了玫炎,得到了唐月,还顺带着黑吃黑了一波,给朝赫的家当都拿了过来,这波杭州之行,挣得离谱啊!
朝赫身上的一枚戒指,它是属于一种储物器,这种东西可是极其稀有的。
要知道,这类玩意在市面上几乎是见不到的。
也不知道这货是从哪里搞来的,不过不管如何,有了它以后自己带什么东西倒是方便了太多太多。
虽然说自己拥有空间系,也可以利用空间魔法带着一些东西,但是那消耗魔能啊!
那像是这种储物器方便了。
加上它这戒指里的赃款什么的,处理处理,加上玫炎,足足四、五千万的收入了。
这要是搁在前世,对于普普通通的一个他来说,此生不愁啊!
当然了,东方世家那几个人身上的遗物,曹乐依旧没有放过。
毕竟,自己也算是替他们报仇雪恨了,拿点报酬也是应该的嘛。
不过曹乐并没有急着离开杭州,而是找了一间酒店住了下来。
没办法,刚刚给人家开了瓜,现在就这么回魔都,那还能有以后?
这种时候,必须有着随叫随到的精神嘛。
....
刚刚住进酒店里,曹乐便是听到了手机轻微的一声震动,打开微信一看是唐月来的消息。
“这件事你敢说出去,我就把你阉了!”
融合上百个死囚的灵魂记忆在一个窝囊无能的富二代身上还魂重生,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几乎无所不知的超级全能天才,同时还白捡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而强大的灵魂能量则让杨洪涛拥有了类似于创造生命的能力,他可以赋予一只蚊子一个手机甚至是一块面包短暂的低级智慧和生命。想要获得跨国集团的商业机密?他完全可以用强悍的黑客技术入侵对方的集团网络来获取资料。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直接捕获这个集团的电脑主机,让其拥有一个电子智能生命,那么对于杨洪涛来说这个集团公司就再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面对全球十大杀手的追杀,他可以用古武秘技轻松的捏碎对方的喉咙,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偷偷捕获敌人的随身武器,并赋予其生命,这样当凶悍的刀客挥动他爱如性命的弯刀时很可能会先割掉自己的鼻子,而冷酷的枪手只要一拔枪恐怕就要先爆掉他自己的小弟弟!...
忍界被隐藏在深处的黑暗与阴谋笼罩,某个男人操纵着这一切。波风水门—木叶的金色闪光,将以光芒照耀忍界。如果我能够再一次遇见你,便没有能够将你从我身边夺走!十六年前的九尾事件,第四代火影波风水门阵亡,而当他再一次开始自己的人生之后,一切,又会发生怎样的改变?静若处子,动若飞雷神!!这便是,木叶的闪光。忍界的闪光...
穿越到古代,还一穿就是一个丑的,被未婚夫退婚,奶奶殴打,妯娌陷害!丫丫的!当你姑奶奶是病猫呢?痛打妯娌小姑,小渣男,安晓晓的至理名言出门不捡就算丢!种田经商,需要从娃抓起!王爷我喜欢你!我虽然很丑,但是我很温柔,勤俭持家小能手,那句话叫什么来着嗯,出门不捡就算丢啊!安晓晓一脸的红心状看着天底下最俊美的男人表白帅如天神的俊美男人,所以今天你是打算捡了本王么?...
落魄小子叶成偶得医仙传承,从此医道无双,妙手回春,为红颜敢打敢拼,众美环绕,成医圣至尊。...
鲸饮未吞海,剑气已横秋。 英雄老犹壮,月下小剑仙。 这是一本正经的仙侠小说。...
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辍学青年叶墨,因为一场意外的访问而获得一台可以改变改变命运的游戏客户端,并驾载着叶墨的人生开始了通向强者的旅程!不明来路的面具给叶墨带来的极限速度,使得在叶墨的世界中速度在没有最快,只有更快!这是一个速度的神话!这是一篇传奇的史诗!这是一位巅峰的王者!于是,一个只存在黑夜中的影子成为了无人能够登临的传说(如果您感觉本书还可以,请多多给笔者推荐收藏以鼓励,衍厉躬身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