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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第1页)

全书中最夹杂不清的段落,要算“黑羽翻飞”

这一章开头所写的一群城里人下乡去偷鱼,然后又写当地人有一年为了挣钱,打死了很多鸟儿。

作者用卑劣行为的字眼儿形容这类行为,而对当地人的偷鱼和打死少量鸟儿采取宽容的态度。

细查作者的逻辑,似乎仅仅为了糊口的杀戮是可以的,而为了贪欲的杀戮是不可以的。

这就让人想起朱熹对“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和“存天理,灭人欲”

的调和处理:人要吃饭,是为天理;人要美食,是为人欲。

这种议论简直贻人以笑柄。

内容.风格.整体结构

从内容来说,《鱼王》是一本了不起的书,包括了很多优点。

一本书只要有足够的优点,就是一本好书,《鱼王》当然是一本好书。

但是它同时也有很多缺点,有些甚至很突出。

作者同时擅长抒情和道德议论两种风格,这是很好的,但是不分章节、不分段落写在同一本书里,我认为这不能算一个优点。

我甚至认为这是作者思维不清晰的表现,当然这是有待商榷的说法。

《鱼王》虽然被称为长篇小说,实质上是集长篇小说、中篇小说、抒情散文、道德议论为一体的东西。

其优点是容量非常之大,劣点是结构荡然无存。

当然,只要你把一批内容汇编成集,装订成书,它自然就有了一个结构,但我说的不是这一种意义上的结构。

我要说的是“条理明晰”

、“层次分明”

一类的东西。

这本书在局部不缺少这种结构,但在整体上是根本没有的。

在次提出一个设想,请熟读《鱼王》的读者思考:假如全书纯以阿基姆的经历为线索,砍去若干章节(黑羽分飞),是不是能够组织得更好一点?

掩卷之后

掩卷之后的议论不局限于《鱼王》,但是仍由《鱼王》而起。

从初读《鱼王》到这次再读《鱼王》,尽管已有六年左右,我对它的兴趣并未减退,这样的书并不多,拿破仑曾云: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以血写成者。

此话颇有道理。

用我的话来说,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经过一番搏斗才写成者,哪怕是小说(虚构类)也不例外。

这种书的出现,是作家对自己的胜利,是后辈作家对先辈作家的胜利,是新出的书对已有的书的胜利。

这种胜利不能靠花拳绣腿得来,也不能靠诡异的招数、靠武林秘籍、靠插科打诨得到,而是不折不扣的比拼内力。

《鱼王》的魅力在于作家诚实的做人态度,对写作一道的敬业精神,抒情时的真诚,思辩时的艰苦,而不在于他使用了“象征主义、自然主义、意识流一类方法(评论家语)”

,所以我把它列入了不可多得的好书之列。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

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

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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