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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眼。
诗千改感觉有些奇妙,这种时候,她才会有“自己已经很出名了”
的意识。
淡淡的书香味中,火炼金蛟开始行驶。
蛟车底部刻有平稳的阵法,除了刚刚开的时候有一点惯性感外,以后就都十分丝滑了。
不过,转弯和某些路上还是会颠簸。
“啊呀!”
对面隔间的文修就把装墨汁的小碟子洒了,污损了纸面。
诗千改心想:这时候就需要一只墨水笔或者钢笔……
她思绪还没转完,过道上就有雇役推着小车去向那名文修推销:“道友,这两年外邦传来新式毛笔,书写方便、只需要灌一次墨就能用很久,要不要来一支?”
诗千改一愣,也好奇地看过去——黑色金属的笔身,尖尖的金色笔头,不正是钢笔吗?
“嗬,标价这么贵?”
那文修看着这怪模怪样的“毛笔”
,还在犹豫,诗千改却已经抢先道:“我要买一支。”
雇役和那个文修都一顿,眼中闪过惊讶,诗千改已然快速挑好并付钱了,还买了一小瓶蓝墨。
贺雪:“……”
如果不是认识诗千改,他一定会以为这是雇役的拖。
夜九阳也被吸引了注意力,犹豫要不要买:诗千改在这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上总是很有心得。
“客人很懂行啊。”
雇役看到她熟练的吸墨动作有些诧异,诗千改拧好笔身,晃了晃笑道:“从前用过。”
这时候,那名文修也认出她的脸来了,惊喜道:“您是琅嬛的诗大家?!”
他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顿时,众文修都觉得这笔一定很好,买了说不定能有助于每天写三千字;众读者则不管是不是翡不琢的书迷,都想蹭热闹,于是不断来询问外邦毛笔。
雇役一时间被团团包围,都忙不过来了。
带货成功的诗千改:“……”
她有点想笑,用这支钢笔签出去了几十个福签,才用“还是不要大声喧哗,打扰其他人”
安抚下众人,将小隔间的门拉上。
窗外是深蓝的夜色,灯火在琉璃窗上照出她的倒影。
诗千改低头看着手中的钢笔,笔身上镌刻着一行小蝌蚪似的银色英文。
虽然单词和语法有些许区别,但她还是认出这是一句谚语:
“Travelbroadensthemind.”
旅行开阔眼界。
可能是为了在大雅销路更好,英文上方是一行字体更大的中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的心情不知为何更加愉快起来,既像是抓住了前世的影子,又像是更融入了这个世界一点。
接下来的路程,她就用这支笔写作起来。
等到达目的地,蛟车停下,她也合上了笔帽。
【《盛世》的前三章,我都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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