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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王熙凤出门之前,也没想到情况已经恶化到了这种程度,跟平儿身上穿着的还是平常的绸缎衣裳,头上戴着珠翠步摇,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如今这般不加遮掩的上街,岂非正成了某些人眼里待宰的羔羊。
防人之心不可无。
王熙凤给平儿使了个眼色,让她见情况不对就快跑,回府里头去报信儿。
平儿也没见过这样场面,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见状摇了摇头,压低声音道:“我若是走了,奶奶可怎么办?”
平儿虽说不是多么机灵的,但这丫头胜在忠心。
让她做出这种背弃主子跑路的事情,是断然不可能的。
王熙凤只好交代她,“他们若当真是流民,定然是为了钱财。
我会先想法子稳住他们,你回府里找人拿银子赎我就是,若是晚了,我们一个也跑不了。”
这般半是威胁半是哄骗的。
平儿总算是信以为真,听了话,等到了第二个路口,王熙凤给平儿使了个眼色,平儿立刻拔腿就跑。
“站住!”
一直跟在身后的那两人,立刻上前,想要拦住平儿。
说时迟那时快,王熙凤一个转身,从头上拔下一支嵌着珍珠的镂空黄金发钗,用巧劲将发钗从中间掰断,分成两段,扔在了二人面前的空地上。
趁着那人拣东西的空档,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其中一人知道中了调虎离山之计,索性不管发钗,直朝王熙凤追去。
跑了没多远,就被那人截在了路上。
王熙凤也心知杜明,此计未必奏效,但能拖了这么久,让平儿顺利脱身回府已着实不易。
如今知道自己跑不了了,索性大方停下。
抬起头,气势迫人,同那人道:“以阁下的头脑,绝非是普通匪寇。
想必定然是迫不得已,才不得不落了草,今日相聚,也算是有缘。
若阁下肯放我一条生路,我愿意解尽周身财物,悉数奉上。”
王熙凤是在赌了,赌那人能收了银子,放过自己。
就这么会儿时间,那人的同伙也追了上来。
“大哥,这发钗我捡到了。
不如我们杀了这个娘们,也好早些离去。”
而被称作大哥的那人,在听了王熙凤的一番话后,则抬起头打量了王熙凤一眼。
那一眼,差点将王熙凤吓得魂飞魄散。
倒不是这人有多丑陋,相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斗笠,身材高大魁梧,五官像极了外域同中原人士的混血,鼻梁高挺,剑眉星目,称得上孔武有力英俊不凡。
但前提是忽略他面上一道两指宽的刀疤。
那道疤痕从额头一直贯穿到了他脸上上方,看起来凶神恶煞,活似地狱里来的恶鬼。
此刻他正用那双极为深邃的鹰眼,打量着王熙凤,一动不动,似是在考虑兄弟给出的建议。
王熙凤苍白着脸,强行让自己不至于腿软。
过了会儿,只听那人道:“这个女人杀不得。”
他的同伙问,“为何?”
“她随手一扔就是一支纯金的发簪,证明家底绝对丰厚,何况她的丫鬟跑了,自然是回去通风报信了,我们大可挟持她,用她换更多的银钱,这样就能凑足我们进城的银子了。”
“这……”
把黑袍男人称为大哥的另外一人犹豫了一下,有些担忧道:“可是万一走漏了风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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